編纂民法典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 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yǎng) 未滿8歲的孩子,偷偷用父母銀行賬戶給網絡主播打賞10萬元,這錢能退么?在小區(qū)被高空拋物砸傷,如果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找誰賠償?租的房子還沒到期,房東卻把房子賣了,要求租戶搬走,該怎么辦?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這些問題都能找到相應法律依據。7編加附則、84章、1260款條文、超10萬字內容,這部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法典,必將深刻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國成立后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不是憲法、刑法,而是民事領域的婚姻法。社會秩序的建立,人民權利的保障,都有賴于對基本民事法律關系的調整和規(guī)范。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對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進一步明確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權利,買賣、交易等才能順利進行。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等相繼出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日趨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較為完善,為什么還要把與民事相關的法律編纂成一部法典?原來,民事法律調整的主體多、涵蓋領域廣、關系復雜,相應的法律條文數量也很龐大,其中還有不協調、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地方。因此,編纂民法典就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進行編訂纂修,從而打通民事法律體系“血脈經絡”,實現對法律條文的“深加工”。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guī)定進行修改完善,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新規(guī)定……經過系統編纂,民法典將發(fā)揮“1+1>2”的效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經濟社會在不斷發(fā)展,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社會關系在不斷調整,調節(jié)社會關系的民法也需要與時俱進。今天中國的民法典可以說是21世紀互聯網、高科技時代民法典的代表。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就是將“人格權”單獨成編,不僅彌補了傳統大陸法系“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同時彰顯了21世紀信息社會背景下人格權保護的特殊價值。如何應對煩不勝煩的騷擾電話?遇到攝像頭偷拍該怎么處理?AI換臉、偽造他人聲音算不算侵權?這些只有生活在這個時代才有可能遇到的問題,都能在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由此而言,這部權威、嚴謹的民法典,又何嘗不是一部信息時代的“生活指南”? 法律的生長、完善,離不開其所處歷史和文化的滋養(yǎng)。民法典中新設置的“離婚冷靜期”,引發(fā)不少關注和討論,這樣的“制度設計”本身就彰顯著中國傳統文化中倡導夫妻和諧、珍視家庭價值的文化觀念。此外,民法典還專門引入“優(yōu)良家風”的表述,同時在商事交易與夫妻關系的平衡中更加凸顯了維護家庭和睦的價值取向。類似規(guī)定從中國優(yōu)秀傳統文化中汲取養(yǎng)分,不僅體現著“中國特色”,對于世界民事領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視的寶貴財富和經驗。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未來,民法典的實施將是我國法治建設領域中的一件大事,這不僅體現在立法、司法、執(zhí)法等環(huán)節(jié)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個民事法律主體參與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規(guī)則。只要我們共同努力,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發(fā)揮最大效用,法治中國建設必能再上新臺階。 《 人民日報 》( 2020年06月01日 05 版)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