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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10日起實施全面禁槍令為期6個月
www.fjnet.cn?2010-01-03 13:0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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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馬尼拉1月3日電 據(jù)《菲律賓星報》3日報道,菲律賓軍方和警察部隊將從本月10日,即選舉活動正式開始之日起在全國實行為期6個月的全面禁槍令,以控制與選舉有關的暴力事件發(fā)生。
報道稱,根據(jù)菲律賓選舉委員會、武裝部隊和國家警察部隊聯(lián)合發(fā)布的一項公告,目前負責保衛(wèi)政府的武裝保安人員的武器也將被收回,待選舉委員會批準后重新發(fā)放。市長以下的政治人物可配備兩名保安,但保安須得到警方的批準方可攜帶槍支。而競選市長以上職務的政治人物的保安人員則需要得到選舉委員會同意方可攜帶槍支。
菲國家警察總長赫蘇斯·貝爾索薩2日發(fā)布命令,宣布在1月10日至6月9日期間,以前由警方發(fā)放的戶外攜帶武器許可證暫停使用。
菲律賓武裝部隊發(fā)言人羅密歐·布勞納說,只有身穿制服執(zhí)勤的警察和執(zhí)行任務的武裝部隊成員不在禁槍令的限制范圍之內,并且他們所執(zhí)行的任務要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任何未穿制服攜帶槍支者將會被逮捕。
菲律賓每逢選舉,暴力事件時有發(fā)生。警方資料顯示,2004年大選期間共發(fā)生249宗與選舉有關的暴力事件,造成148人喪生;2007年中期選舉期間共發(fā)生229宗與選舉有關的暴力事件,導致121人死亡。去年11月23日,南部馬京達瑙省發(fā)生一起與選舉有關的綁架屠殺案,包括當?shù)卣缛耸亢陀浾咴趦鹊臄?shù)十人慘遭殺害。(記者趙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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