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海警稱被殺中國漁民暴力抗法 試圖推卸責任
www.fjnet.cn?2012-10-18 07:23? 李大明?來源:環(huán)球時報 我來說兩句
根據韓國媒體的報道,事發(fā)的“魯營漁”號漁船17日上午在韓國海警的押送下抵達木浦港,隨后接受相關調查。中國駐光州總領事安滕軍17日上午抵達木浦海警署處理相關事宜,并與被扣的7名中國船員進行面談,了解相關情況。據韓聯社報道,木浦海警署署長姜成熙對安滕軍表示:“對非法行為使用公權力不可避免?!?/p> 韓國輿論則大肆渲染中國漁民的“兇殘”。《每日經濟》17日以“揮動兇器叫囂的中國船員死亡”為題報道稱,中國船員之所以中彈死亡,起因在于非法捕魚,中國船員的死亡和去年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情形“如出一轍”。文章稱,雖然韓國海警從去年末開始大幅放寬了對阻礙執(zhí)法時槍支的使用限制,但中國漁民的“殘忍性”愈演愈烈。該報道稱,中韓圍繞漁業(yè)爭端遭受的人命損失“大部分”是韓國人,從2007年至今年7月末,共有2名海警死亡和37人受傷。該報道對中國船員死亡和受傷情況只字未提。 《文化日報》17日發(fā)表社論稱,雖然中國漁船船員死亡事件是不幸的,但海警打擊非法捕魚的意志“決不能后退”。本次事件的責任在中國,中國漁船不僅造成韓國“漁業(yè)資源枯竭”,且去年12月還造成一名韓國海警遇刺身亡,中國政府對本國漁船的“非法行徑”采取“放任不管”的態(tài)度。文章稱,海上專屬經濟區(qū)就是不許侵犯的“經濟領?!?,韓國政府應該就此事件“堂堂正正”向中方說明,并以此為契機顯示韓國打擊非法捕魚的意志。韓國海警應該更加帶著“自信心”打擊非法捕魚,對自己的力量沒有必要“藏著掖著”,政府也應該加大相關支援力度。 韓聯社17日發(fā)自北京的報道明顯對中方的表態(tài)不以為然。文章稱,中方就中國船員死亡事件要求韓方不要暴力執(zhí)法,不過是老調重彈。“中國與韓國一樣,都不希望該事激化,因為中國正與日本就釣魚島展開全面對抗,沒有必要擴大外交紛爭戰(zhàn)線。但是由于中國網民對本國漁民死亡事件反應強烈,要求政府強硬應對,因此中國政府很有可能作出某種強硬的表演姿態(tài)”。評論同時指出,必須對韓國海警執(zhí)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錯誤進行調查,如果有問題須立刻改正。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執(zhí)法,如果造成人員死亡,將導致對方國家輿論的惡化,希望海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最大限度避免危及人員生命行為的發(fā)生。紐西斯通訊社稱,中國船員死亡事件有可能演變成中韓外交摩擦。韓國政府希望該事件不要在中韓建交20周年之際對兩國關系造成惡劣影響,并在事發(fā)后立即展開行動,包括通報情況、表示遺憾、慰問遺屬等。 《韓民族新聞》17日發(fā)表社論稱,中國政府對此次事件表示出非常重視的姿態(tài),韓方無論如何應該徹底查明真相,在表現最大誠意的基礎上妥善處理該事件。社論認為,為防止類似不幸事件重演,中國政府應該加大對本國漁船的管理,韓方也應該拋棄強烈打壓的方式,將更多精力放在構筑中韓漁業(yè)合作體系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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