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版《黨的建設辭典》,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對外開放】是指一個國家與世界各國之間的經濟交往活動。其主要內容是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和對外投資、技術引進和技術輸出、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國際旅游、對外援助及其他各種形式的經濟交往活動。在我國,對外開放,是指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加強對外交往、推動經濟發(fā)展的總方針。
對外開放是我國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具有重大的戰(zhàn)略意義。對此,鄧小平指出:“總結歷史經驗,中國長期處于停滯和落后狀態(tài)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閉關自守。經驗證明,關起門來搞建設是不能成功的,中國的發(fā)展離不開世界?!?978年10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鄧小平提出要“實行開放政策”,并在對外開放中倡導創(chuàng)辦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四個經濟特區(qū)。此后,黨和國家又先后開放了一系列沿海港口城市、對外開放區(qū)、經濟特區(qū)、沿海對外開放區(qū)、對外開發(fā)區(qū)等等。從東到西,從南到北,形成了以點帶線,連線成片的,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的格局。實踐證明,通過對外開放,可以充分利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可以積極借鑒和吸收資本主義所創(chuàng)造的一切屬于人類文明發(fā)展的科學成果和管理經驗。因此,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對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動和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發(fā)展具有深遠的意義。當然,應當明確,我國的對外開放與自力更生是相輔相成的。對外開放以自力更生為立足點,對外開放有助于增強自力更生的能力。要在對外開放中堅持平等互利原則,積極參與國際經濟的合作與競爭。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按照這一要求,要繼續(xù)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把“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起來,擴大開放領域,優(yōu)化開放結構,提高開放質量,完善內外聯(lián)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形成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yōu)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