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唯親】指在選拔干部時不問人的品德和才能,以同自己感情的好壞、關(guān)系的親疏為標(biāo)準(zhǔn),選拔跟自己關(guān)系親密的人。從任人唯親的原則選拔干部,僅把著眼點放在老同事、老部下和至親好友身上,搞狹隘的小圈子;或者從個人好惡出發(fā),只選用那些放棄黨的原則,對自己唯唯諾諾的人;更有甚者從小集團的私利出發(fā),培植自己的勢力。
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的干部路線是1938年10月毛澤東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來的。毛澤東針對張國燾在干部問題上任人唯親、拉幫結(jié)伙、排斥異己的錯誤,指出:“共產(chǎn)黨的干部政策,應(yīng)是以能否堅決地執(zhí)行黨的路線,服從黨的紀(jì)律,和群眾有密切的聯(lián)系,有獨立的工作能力,積極肯干,不謀私利為標(biāo)準(zhǔn),這就是‘任人唯賢’的路線。過去張國燾的干部政策與此相反,實行‘任人唯親’,拉攏私黨,組織小派別,結(jié)果叛黨而去,這是一個大教訓(xùn)。”(《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527頁)1940年11月,陳云在《關(guān)于干部工作的若干問題》中也提出:“反對私人拉攏,搞個人系統(tǒng)。”(《陳云文選》(1926—1949年),第150頁)1981年7月,鄧小平針對選拔干部中存在的問題指出:“好像我們黨里有一種風(fēng)氣,就是在老干部里頭有相當(dāng)一部分人認為誰擁護自己誰就是好干部。不客氣地講,任人唯賢還是任人唯親這個問題并沒有解決好?!保ā多囆∑轿倪x》第2卷,第384頁)有鑒于此,黨的十二大以后歷次黨的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在“黨的干部”一章中都寫上了選拔干部要“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的條文。這就把黨的干部路線以法規(guī)的形式固定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