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構公共產品供給中的激勵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10月27日發(fā)表樊繼達的題為《重構公共產品供給中的激勵機制》的文章:重構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激勵機制,探索公共產品供給新模式,應成為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
要轉變激勵方向,從關注經濟增長到重視提供公共產品。政府的工作目標應從增長優(yōu)先轉向服務優(yōu)先,提供覆蓋全民的基本公共產品。要厘清供給主體,合理界定政府間責任。一個合理的政府公共產品提供機制應實現各級政府的事權責任和財力相統(tǒng)一,并在法律法規(guī)的框架下依法提供公共產品。要強化財力投入,構筑公共產品供給的財政基礎。在收入方面,合理界定地方各級收支范圍,理順各級政府間的財政分配關系。在轉移支付方面,應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導向,完善轉移支付體系。要引入競爭機制,探索公共產品供給方式的多樣化。要提高激勵績效,以強化行政問責促政府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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