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毛澤東關于合理分配的思想和實踐,為推進當前社會主義分配制度改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反思教訓,同樣給予了我們重要的啟示:
啟示一: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全體社會成員共享發(fā)展成果。
分配制度是協(xié)調利益關系的基本制度。人們能否各得其所,基本的合理的需要能否得到滿足,人們的積極性能否得到充分發(fā)揮,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分配制度。毛澤東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這一點,他提出的要在國家、集體和個人,生產和生活,公積金和公益金等方面研究出一個合理的比例,這就是分配制度的問題。當年劉少奇在談到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時也認為,人民內部矛盾大量地表現(xiàn)在分配問題上,并且建議同志們要好好研究這個分配問題。他說:“我們現(xiàn)在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分配的原則是按勞取酬,公平合理。如果不按勞取酬,不公平合理,就阻礙生產力的發(fā)展。如果按勞取酬貫徹得比較好,分配得公平合理,大家滿意,就會促進生產力的發(fā)展?!保?]
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就注意到分配領域必須防止兩極分化,使廣大老百姓都能感受到黨和國家的關懷。當前提出建設和諧社會也是為了讓所有人,尤其是占人口絕大多數(shù)的農村人口以及社會弱勢群體都能同樣享受到經濟發(fā)展取得的成果。然而,由于我國仍然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分配體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分配制度改革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2005年7月的最新披露,內地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國財富的45%,而最貧窮的10%的人口所占有的財富僅為1.4%,銀行60%的存款掌握在10%的存戶手里,而這種貧富差距在未來十年還將進一步擴大。[8]這些數(shù)據(jù)表明,雖然我國改革開放30年來GDP年均增長速度為9.4%,社會財富總量大大增加,但這種高速增長的成果卻未能公平合理地被所有社會成員所共享。實踐證明,我國收入差距迅速擴大的趨勢,已成為影響當前社會和諧與穩(wěn)定的重大問題,這個問題處理不好,直接影響到社會主要群體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發(fā)揮,甚至會誘發(fā)社會動蕩。
啟示二:構建合理分配制度,需要更加關注分配過程的公平合理。
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能夠將社會所創(chuàng)造的價值、財富和其他利益,以及社會合作的負擔、責任合理公平地分配給所有社會成員,在此基礎上,將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和各成員充分地組織起來和調動起來,使他們以各種不同的方式積極參與社會經濟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形成合理的分工協(xié)作的社會體系,從而有效地保證社會和諧。因此,分配制度的意義已經遠遠超出了分配本身。當前,建立和有效實施各種有利于社會和諧發(fā)展的利益分配法律和規(guī)則,創(chuàng)建經濟有序競爭和穩(wěn)定增長的宏觀環(huán)境,促進機會平等;通過公共政策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和各種社會福利措施,建立社會再分配的公平機制;滿足知識經濟時代的要求,積極創(chuàng)造公民接受教育與發(fā)展自身才能的平等機會。這一切都是為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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