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在全國法院審判監(jiān)督工作經(jīng)驗交流會上說:“在審判監(jiān)督工作中,有必要堅持嚴格依法糾錯,確保糾錯的有效性和正確性?!?/p>
“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是黨的工作原則在司法領(lǐng)域中的具體體現(xiàn)。實際上,在任何領(lǐng)域、做任何工作,失誤都是難免的,正確的態(tài)度是不掩飾錯誤,勇于承認錯誤、承擔責任,嚴格依法糾錯。
從某種意義上說,司法公正,是確保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胺谰€”一旦突破,法律公正就會失衡,道德就會失范,是非標準就會顛倒。因此,作為“防線”的守護者,每一名司法工作者都要敬畏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
堅持真理,忠于法律,有錯必糾,是每一名司法工作者都必須堅持的執(zhí)法理念。法官的執(zhí)法理念如果出了偏差,繼而以掩蓋錯誤來保證案件的“正確”,這不是鐵案,是錯案。明知有錯也竭力“維持原判”,是違法,是褻瀆法律。在實際工作中,極少數(shù)司法工作者出現(xiàn)錯誤,往往小團體中各成員相互遮掩,“你好我好大家好”,以為這樣便能相安無事。實際上,紙終究難以包住火,錯誤和問題一旦暴露,往往更難收場,付出的代價更大,可謂得不償失。類似的例子不少,當引以為戒。
針對少數(shù)司法人員掩飾錯誤的行為,江必新警告說:“不能因為人情關(guān)系而妨礙糾錯,不能因為怕得罪人或照顧面子或關(guān)系而消極糾錯,不能因為害怕改判后善后工作難做而拖延糾錯,不能因為片面強調(diào)維護‘既判力’和司法權(quán)威而拒絕糾錯,不能因為個人或單位的得失而抵制糾錯,不能因為考核評比或政績而疏于糾錯,不能因為個人‘面子’而‘將錯就錯’?!?/p>
維護司法權(quán)威,必須以公平公正為基礎(chǔ);維護司法形象,必須以減少或杜絕差錯為條件。作為司法工作者,任何人堅持錯誤、知錯不改,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絕不含糊。只有司法工作真正做到“有錯必糾”,才能確保法律的公平公正,我們的社會才能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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