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為“國際大獎”,實則是國外商業(yè)公司斂財謀利的工具,只要交納一定的報名費,就能獲獎,《人民日報》2009年12月29日有關“國際獎”的報道提醒人們,盲目追求一些華而不實的所謂“大獎”,容易落入“獎杯經(jīng)濟”的陷阱,在自覺不自覺中當了“獎杯經(jīng)濟”斂財?shù)膸褪帧?/p>
獲獎本來是極大的榮譽,獎杯多表明工作好。但近年來,評獎頒獎活動受到商業(yè)化的侵襲,不僅諸如“歐洲人最喜愛的旅游城市”、“最佳中國魅力城市”、“中國最適宜粵商投資城市”之類的評比琳瑯滿目,花樣繁多,而且評獎大都由一些并不知名的商業(yè)機構和學術團體組織,商業(yè)色彩濃厚,有的甚至只要繳納贊助費,或者成為主辦城市和單位,就能獲獎。一些獎項評出后,群眾爭議質疑如潮,笑言自己又“被幸?!薄ⅰ氨粍?chuàng)新”、“被魅力”了一次,其原因就在于評獎成為產業(yè),“獎杯經(jīng)濟”淪為某些團體謀利的工具,評獎缺乏權威性、公益性,對這樣的獎項,必須擦亮眼睛。
細思之,“獎杯經(jīng)濟”之所以如此興旺,固然離不開設獎者的包裝、營銷和推廣,把一個新設立的普通獎項神化成“國家大獎”、“國際大獎”,把頒獎地放在人民大會堂、鳥巢等著名場所,最終讓很多企業(yè)和城市“中招”,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獎杯經(jīng)濟”迎合了被評者需要一個獎杯的欲望。其實,單看“獎杯”的主辦方和評獎程序,“獎杯”究竟有多少含金量,不難辨別。在頒獎雙方對獎杯到底有多“重”心知肚明的情況下,“獎杯經(jīng)濟”還能暢行無阻,原因就在于“獎杯”有市場、有需求,頒獎雙方能各謀其利,各取所需。
在一些單位和城市看來,工作做得再好、再出色,沒有一個“獎杯”的肯定,就似乎少了什么。這種心態(tài)的根源,在于不能正確對待成績和評價。盡管“金杯、銀杯不如群眾口碑”,但在一些人看來,口碑雖然好,卻看不見、摸不著,“獎杯”再怎么樣,也可見可感,能直觀、簡便地表現(xiàn)和證明自己的政績,就像小學生一樣,素質再好也得有本證書認證,否則怎么都底氣不足。還有的,則是為了得一個再去忽悠別人的招牌。正是有了這種“獎杯饑渴癥”,一些城市樂意“被評比”,熱衷獲大獎,只要能獲獎,哪怕支付一些成本也在所不惜,結果新“獎杯”層出不窮,“獎杯經(jīng)濟”應運而生。
“獎杯經(jīng)濟”搞一些信服力、權威性不夠的“獎杯”,卻浪費和消耗了大量的社會資源,這種現(xiàn)象必須予以禁止。其一,有關部門既要治理整頓政府部門檢查評比過多過濫現(xiàn)象,也要對社會上自發(fā)舉行的各種“頒獎”予以整治規(guī)范;其二,要加大宣傳力度,揭開“獎杯經(jīng)濟”真面目,戳破獎杯背后的虛假光環(huán),抽掉獎杯忽悠公眾的基石;其三,要加大財政預算和財政支出的監(jiān)管力度,防止個別人慷公眾錢袋之慨買不實之名。
當然,城市要不成為“獎杯經(jīng)濟”的“轎夫”,需要其管理者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多謀遠利,多謀“潛績”。與其高價追逐一個最終誰也不認可、只能束之高閣蒙受灰塵的“最××城市”,還不如多花點時間和金錢給老百姓多辦幾件實事,與其追逐“最××城市”這類華而不實的“獎杯”,不如追求“居民收入全國第一”這樣的指標,如果大家都能樹立這樣的觀念,“獎杯經(jīng)濟”的市場就會越來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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