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著網絡時代無可抵擋的信息輻射以及由它帶來的對既定的思想道德觀念進行的挑戰(zhàn),我們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放任自流,而要勇敢面對,正確決斷,用其所長,趨利避害
網絡時代信息的浩瀚、快捷、多元,一方面使人們的視野更為開闊,充分享受著豐富的網絡資源;另一方面,網絡的開放、兼容、虛擬和無序,也使諸多的文化垃圾長驅直入,沖擊著歷史積淀下來的道德精華,動搖著傳統(tǒng)教育所形成的神圣觀念,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網絡的雙刃劍效應。面對著網絡時代無可抵擋的信息輻射以及由它帶來的對既定的思想道德觀念進行的挑戰(zhàn),我們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與之同流合污,明智的選擇是勇敢面對,正確決斷,用其所長,趨利避害。
堅持“四個結合”,在思想上修好“防火墻”
首先,堅持“自由的絕對性”與“自由的相對性”相結合的原則。網絡“虛擬空間”的出現和發(fā)展極大地擴展了人的個體能力和交往能力,為人們個性的發(fā)揮提供了充分的自由。但是正如現實社會對人有種種制約因素,網絡上的人畢竟是世俗社會的一分子,在其現實上永遠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因此,其言行仍然要受到法律道德的約束,其自由仍然是相對的。
第二,堅持既有道德與網絡道德相統(tǒng)一的原則。網絡道德是順應“虛擬社會”的出現而產生的倫理要求,它與植根于現實社會并反映現實社會要求的既有道德方式有所不同。但網絡道德調整的道德主體仍然是生活在現實中的人,所以其道德規(guī)范、道德要求與現實道德基本一致。
第三,堅持國家利益和國際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從本來意義上說,知識是全人類共有的財富,知識是沒有國界的,它可以為全人類共享。但是,在目前還沒有實現世界大同的時候,在網上,對一個國家而言,信息內容及其社會影響是有國界的。任何跨國界的信息傳輸,都是涉及進出口的行為,應當遵守進出口雙方國家的法律。
第四,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tǒng)一的原則。網絡社會賦予網絡主體無限的使用權和資源的獲取權,但同時也規(guī)定行為者要對自己網絡行為的社會效果負責,因為網絡不僅僅是簡單的由機械組成的網絡,也是由成千上萬的個人組成的網絡社會,每個人不僅是接收體,也是釋放體,他的網上行為最終是會產生社會影響的,所以,應該而且必須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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