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功能”病治理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當然,官僚制組織形成和運行的基本原則和原理,在現(xiàn)階段仍然有其巨大的生命力。問題在于,如何面對官僚制組織與生俱來的“逆功能”病理現(xiàn)象,結合中國的實際加以克服和完善,將其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點,實現(xiàn)最好的治理。
當前我國領導干部管理的方式比較單一,基本上都采取委任制,領導干部忠誠的對象主要為擁有任命權的上級。而上級對下級的管理,僅存在于組織內部的指揮命令系統(tǒng)中,對其監(jiān)督和控制主要是上級對下級的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和評估,即上級下達的目標、指標完成度的考評。這種任用方式較為簡便,容易實施和操作,也能夠促進上級政策方針的貫徹和執(zhí)行,但卻容易造成GDP增長,而人民幸福指數(shù)并沒有提高的情況。
近年來,我國雖對干部考核、績效評估等進行了改革,但考評系統(tǒng)以及指標是否準確和完備,卻值得商榷。國外行政學者研究發(fā)現(xiàn):從世界各國以往的經(jīng)驗來看,由于公共政策包含的價值不一,時間、空間等因素較為復雜,至今為止還沒有真正開發(fā)出非常準確完備的政策評估體系和測評工具。如果將不盡完備的考評方法,運用到領導干部的政策決定與執(zhí)行的評估中,甚至直接運用到任用管理中,將會直接左右公共政策的走向,一旦出現(xiàn)問題,后果和危害無法計量。所以,我國的干部人事改革雖然在推進,但官場領導干部“下級糊弄上級”的形式主義行政病卻還是嚴重,甚至嚴重到虛報政績、浮夸GDP等違法亂紀的程度。筆者認為在完善干部考評的指標體系中,非常需要重視的是加入領導干部應該負責的真正“上級領導”——即人大中的人民的代表的評價,他們才是干部真正的任命權者和能夠評價其政績的合法監(jiān)督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