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法將正式生效。這部在討論中出現(xiàn)重大分歧、而在2007年6月“黑磚窯”事件后加速通過的法律,被看作是弱勢勞動者的福音,以及消滅血汗工廠、捍衛(wèi)社會公平的利器。但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立法者最希望保護的人群,極有可能被排斥在這部法律的門外。(見12月14日《現(xiàn)代快報》)
一部《勞動合同法》誕生了,本以為法律會給勞動者帶來全面、有效的保護,誰知事情并非我們想象的那么簡單,如果不是記者調(diào)查,我們壓根不知法律還有漏洞——以非法用工、家庭保姆等為代表的五類人群竟然得不到保護,既讓感到我納悶,更讓我感到震驚。
誰都知道,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有效武器,在用工制度缺失、勞動者屢屢受到傷害的今天,制定一部能夠真正保護勞動者的法律顯得尤為重要。正因如此,新勞動法出臺后,廣大勞動者倍感欣慰。是啊,無序的用工環(huán)境讓我們吃盡了苦頭,由于無法可依,勞動合同中涉及的各種保險以及工資待遇等問題,任憑用人單位說了算。勞動者權(quán)益受到了侵害,只能選擇忍氣吞聲。在就業(yè)形勢異常嚴酷的今天,老百姓的話語權(quán)早已喪失殆盡。
可眼下的情形實在令人可怕,立了法卻保護不了勞動者,真不知道這部法律是如何起草,又是如何通過的。我們認為,法律最根本的一點,首先必須消滅難點、盲點,如果連最弱勢的群體都保護不了,這樣的法律不僅不完善,而且還有很大的瑕疵,這對五類被拒之于法律門外的勞動者來說,彰顯不公。
我就看不懂了,諸如以黑磚窯為代表的非法用工、保姆以及央視為典型的編外用工,是一支不容忽視的勞動大軍,究其身份而言,屬于標標準準的勞動者,可與勞動合同法為何就對接不上呢?可見,有關(guān)部門總是遇到矛盾繞道走,把規(guī)范勞動用工當作負擔、累贅,說到底就是不想承擔責任。
立了法卻保護不了勞動者,凸顯出制度的缺失,法律的尷尬,這種花瓶式的法律要它又有何用?(李忠卿)
【背景新聞】據(jù)《南方周末》報道:2008年1月1日起,勞動合同法將正式生效。這部討論中出現(xiàn)重大分歧、而在2007年6月“黑磚窯”事件后加速通過的法律,被看作是弱勢勞動者的福音,以及消滅血汗工廠、捍衛(wèi)社會公平的利器。但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立法者最希望保護的人群,極有可能被排斥在這部法律的門外。
在此,記者列舉了數(shù)種不被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職業(yè),有黑磚窯為代表的非法用工、1500萬保姆、190萬保險推銷員、央視為典型的編外用工、自由職業(yè)者等。專家指出:與1994年通過的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范圍縮小了。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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