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6日)從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崗區(qū)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查辦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縣委原副書記李作春受賄案一審有果,法院近日以受賄罪判處李作春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70萬元。(2008年2月17日《檢察日報》)
我想此案最吸引眼球,也最讓人想不通的是,堂堂的縣委副書記為啥要幫老板偷逃稅款呢?
細(xì)讀報道,掩案深思,我感到還是為了一個“錢”字。為了“錢”,他才利用擔(dān)任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的職務(wù)便利,在招商引資、礦山開采、工程建設(shè)、房地產(chǎn)開發(fā)等事項(xiàng)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26次非法收受10名關(guān)系人財物折合人民幣86.64萬元和2000美元,其中僅為長陽某運(yùn)輸公司承攬業(yè)務(wù)打招呼,就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23萬余元;為了“錢”,身為分管政法工作的他,才敢受個體老板的委托,召集有關(guān)稅務(wù)人員,幫助該老板研究如何偷逃稅款。也正是因?yàn)橛辛恕板X”,他的家屬行為才比較“高調(diào)”,在一個僅有兩條主路的國家級貧困縣縣城,其老婆、兒子都開著高檔轎車。
但是,他忘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一真理;忘了“家有豪宅一座,人睡覺只占床大的地方;家有財富萬貫,人只吃一日三餐”的道理,更忘了“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句千年古訓(xùn)。所以,這就必定鑄就了他的人生悲歌。
那么,錢,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誘惑力呢?這讓我想起了一個“錢能通神”的歷史故事。中唐時期,京城發(fā)生一件大案,牽扯到不少官員。但因?yàn)橛腥税抵谢顒?,所以遲遲不能結(jié)案。有一天,宰相張延賞想起此事,非常憤怒,便召見司法官吏,當(dāng)面下令:“此案已久,限在十天內(nèi)審結(jié)。”第二天上午,張延賞來到自己辦公的地方,發(fā)現(xiàn)書案上壓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錢三萬貫,請不要過問此案”。張延賞大怒,當(dāng)即把紙條撕了,又下令下屬督促審理此案??筛籼烊マk公,見書案上又出現(xiàn)了一張條子,上面寫著:“錢五萬貫”。張延賞更是氣憤,下令限在兩日內(nèi)審結(jié)。又過了一日,桌上又有了一張紙條,寫著:“錢十萬貫”。張延賞搖搖頭,嘆了口氣說:“錢至十萬,已經(jīng)可以通神了,沒有不可挽回之事。我怕由此得禍,只能不去管這樁案件了。”從此,張延賞不再過問,這件案子也就一拖再拖,最后大事化小,不了了之了。
我想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錢之所以能夠動搖人的心理防線,原因不在錢,而在人。人生第一大戒就是要“戒貪”。只要沒有貪欲,就能挺直腰桿,做一個堂堂正正的英雄好漢。試想,如果李作春沒有貪欲,能成為老板 “靠山”嗎?能成為老板偷逃稅的“保護(hù)傘”嗎?
有一條“廉政短信”說得好:口渴時覺得能喝下整個大海,這叫貪念;真渴時只喝下屬于自己的一杯清水,這叫自律。能劃清貪念與自律的界線,就可能臻至廉潔境界。所以,我認(rèn)為,作為一個領(lǐng)導(dǎo)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記住生活中還有比金錢更寶貴的東西;一定要警鐘長鳴,記住比錢更強(qiáng)大的力量是堅定的信念。否則一旦被“錢”所惑,就會一步步淪落為“錢”的奴隸和俘虜,成為“大款”們?nèi)我怛?qū)使的“狗”。其下場和結(jié)局,就將會與李作春有著驚人的相似。(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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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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