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曉云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20日《中國青年報》)
王曉云,原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此前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在阜新,別看王某乃一介女流之輩,但“巾幗不讓須眉”,其“領導魄力”和“通天本領”卻不遜色。在當年的阜新警壇上,那可是位叱咤風云的女中“豪杰”。3年前,為泄一己私憤,她指使、炮制和導演了一樁離奇的誣告陷害冤假錯案,致使阜新市華隆房地產公司司機許寧被非法羈押了60多天。也正因為如此,曾經(jīng)頤指氣使、囂張狂妄的王曉云最終把自己送進了鐵籠。
當然,對于手握實權的公安局副局長而言,只要心里痛快,區(qū)區(qū)60多天又算得了什么?但那畢竟是一條鮮活生命呀?何況自己是執(zhí)法人員,難道民間草根弟兄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就賤到這種地步嗎?怎么能說限制就限制,說踐踏就踐踏呢?誠然,如此這般喪盡天良的罪惡行徑,遭到社會譴責和法律制裁是必然的。但筆者以為,“許寧事件”引發(fā)輿論關注固然是一個重要方面,而真正令人罄竹難書的還是王曉云家族中那張橫行霸道的權勢網(wǎng)。
咱們先看看媒體勾畫的王曉云這個大家族里的“官商圖”:
王曉云的父親王亞忱,曾歷任阜新市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但1996年退休后晚節(jié)不葆,這位“退休高官”因與其子王曉軍共同非法侵吞價值達477萬元的房產,于2006年10月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和職務侵占罪在丹東市振興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那年王亞忱已74歲。
王曉云的胞兄王曉軍,商人。雖然沒有“官階”,但仗著家族的深諳背景和強大權勢,在當?shù)赝瑯幽軌蚝麸L喚雨。2001年,不但與父親王亞忱一道進入阜新商人高文華的雙龍公司,成為雙龍公司董事,而且還以成立公司為由虛報注冊資本,非法侵吞資產。2006年10月,與其父在丹東市振興區(qū)人民法院同庭受審。
王曉云的胞弟王曉剛,時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在許寧案中,他發(fā)揮著極其特殊的作用。為了幫助姐姐王曉云炮制誣告陷害冤案,竟不分是非美丑和青紅皂白,公然利用手中的公權力隨意抓人,隨意銬人,隨意懲罰人。性質之惡劣,令人發(fā)指。
按其道理,王亞忱作為一名手握重權的政府高官,在各種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能夠順順利利地為自己的從政生涯劃上一個圓滿句號,應該說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臨近夕陽西下了,卻思想麻痹,一念之差毀了自己畢生的“清譽”。不光如此,膝下的三個子女也在自己的“感化”下跟著“前腐后繼”,重蹈了覆轍,人人在官場和商場上將人生演繹得淋漓盡致,著實悲哀之極!
俗話說,“蛇出一窟,鱉出一窩”。一個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往往是隨著環(huán)境的變化而變化的。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家庭,如果風清氣正了,就會生機盎然,前景無限;相反,如果風不清氣不正,不但會死氣沉沉,而且還易生發(fā)事端或悲劇。如王曉云的仨手足同胞,原本都有很好的發(fā)展人生,但個個卻庸權當?shù)溃媸啦还?,發(fā)生悲劇看似偶然,但實質是必然的。
深刻剖析王曉云家族的沒落史,不難發(fā)現(xiàn)在每個人極端個性化的背后,其實隱藏著一股權力被妖魔化了的邪惡打壓和攻擊報復傾向。如果王亞忱退休后在安享晚年的同時,能夠用自己的余熱多為國家和社會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如果王曉軍對公司組建和公司股份及董事長位置等不是那么的貪得無厭;如果王曉剛不濫用職權非法拘捕他人,主動勸服其姐姐改邪歸正;如果王曉云能夠早些翻然悔悟,回頭是岸……都可能不會有悲劇的發(fā)生。但這一切都晚了,現(xiàn)在哀求寬大處理,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再說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既然沒有做虧心事,又何須怕鬼敲門呢?
看來,任何事物的發(fā)展都有它致命的一面。權力就好比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能夠降妖除魔,用不好會自絕后路。王曉云的家族沒落一再警示,即便自己手中再有權,家中再有勢,編織的家族權勢網(wǎng)絡再大再結實,生活中絕對沒有堅不可摧、無人能夠撼動的東西。希望廣大官員不要再被各種美麗的謊言所蒙騙,王曉云的家族沒落史就是一面無聲的鏡子,大家當謹記呀!(王成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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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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