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王翠鳳建議制定專門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訴訟程序法和司法機構,同時認為不應將未成年人犯罪污點記入人事檔案,只在公安機關保留案底,而且非經法官許可不得查閱。(見3月16日京華時報)
在我們許多人的內心深處,奉行的仍是“一日為賊、終身為賊”的道德審判原則,一個人一旦犯了法,無論這個人活到多大都會遭受到冷遇和白眼,一輩子都無法脫掉罪犯的外衣。最殘酷的是,就連我們初中時打個架斗個毆或談個戀愛,都要被記錄學籍檔案帶一輩子。
縱觀未成年人犯罪,起因多與成年人有關。你看看《色戒》、再看看《蘋果》,諸如此類的涉黃電影電視整天都在大肆宣傳、公開上映,怎么就沒見人來“掃黃打非”;再看看偶像巨星陳冠希,一個人竟然和二三十名女明星亂搞性關系,更甚的是竟有人把這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在網上到處張貼……這不是在毒害未成年人又是什么?
再看看我們這些成人,“一夜情”成了一種時尚,“婚外戀”成了家常便飯,“包二奶”成了炫耀的資本;一些靠不法手段攫取財富的人成了企業(yè)家、成了政協(xié)委員、人大代表;一些人靠“跑”、“買”、“送”當上了局長、縣長、市長等等等等……
在如此種種的環(huán)境下生長,我們的“花骨朵”怎能不受影響?
古人云,人非圣賢,孰能無過。要求人沒有一點過錯是不現(xiàn)實的,這種要求本身就是一種過錯。古人又云:迷而知返,得道未遠 。迷途而知道改正返回,走上正道就為期不遠了。怨錯誤而能知悔改過,就有希望成為品行優(yōu)良的人。更何況,我們要求的對象是沒有是非善惡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
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文規(guī)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據(jù)此我們也應對未成年人“網開一面”,千萬不能因為他們的一次沖動,就讓他們受一輩子的懲罰,背一輩子的黑鍋。而據(jù)有關統(tǒng)計也表明:重新走上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因其改過自新后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承認而致。
王翠鳳委員說得好,建立未成年違法犯罪記錄消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使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隱形化,對未成年人進行司法保護。無庸置疑,未成年人當然需要保護,而且不僅是社會法制方面的保護,更需要社會道德環(huán)境的保護,給孩子多一個改過的機會也是給孩子多一個成才的希望。
“浪子回頭金不換,衣錦還鄉(xiāng)做賢人?!惫湃松心軐捤∽鲥e事的浪子,我們?yōu)槭裁床荒苣??更何況,需要我們寬恕的是年幼無知的孩子。(司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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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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