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民劉吉桂救助了44名乘客,央視《對話》欄目想邀請這些乘客到節(jié)目現(xiàn)場見恩人,卻無人到場。欄目編導在手記中指責這些人不懂感恩。(4月1日中新網(wǎng))
在我國南方那場突如其來的雪災中,確實涌現(xiàn)出許多象劉吉桂這樣解救受困群眾的普通人。新聞媒體抓住這些線索弘揚救助精神、開展感恩教育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但是,因為受助群眾沒有參加節(jié)目,編導就給他們扣上“不懂感恩”的帽子,未免有些太嚴重了。
首先,不應把是否參加節(jié)目作為評判被救助者是否懂得感恩的標準。為了使訪談節(jié)目更具感染力,編導當然希望與節(jié)目有關的當事人能夠到場,進行面對面的交流。但是,這是在當事人有條件并愿意參加節(jié)目的情況下才能實現(xiàn)的,編導是不能強迫他們的。在劉吉桂這個具體事例中,受救助的乘客來自四面八方,有些人還在偏遠地區(qū),都有各自的工作,他們專程到北京參加節(jié)目,可能存在一定困難。何況這些受助者曾參加過湖南衛(wèi)視的元宵晚會,已經(jīng)表達了對劉吉桂的謝意。所以,他們有是否參加央視節(jié)目的選擇權(quán),編導不應因為他們沒有配合制作節(jié)目就指責他們,甚至在網(wǎng)上發(fā)表“編導手記”展開道德“討伐”。央視編導應當有一顆平常心,不應當對群眾“耍大牌”,也應當有一顆寬容的心,多理解群眾的難處。如果央視編導用電話連線的方式采訪被劉吉桂救助的當事人,可能就不會得出他們不懂感恩的結(jié)論了。
其次,被救助者做好本職工作和熱心幫助別人才是真正懂得感恩。一般來說,人們在危難之時受到別人救助,都會心存感激,但這種感激不一定表現(xiàn)在對救助者的回報上。如果受救助者在自己的崗位上更加努力地工作,做出更大的成績;如果受救助者再去幫助其他困難群眾,為別人排憂解難,這種對社會的回報,不是比只回報一個人更有價值、更有意義嗎?如果在全社會形成這樣一個“救助鏈”,你幫助我,我?guī)椭?,那么整個社會就會充滿關懷和友愛,人們就會增強克服困難和戰(zhàn)勝災害的信心和勇氣。如果編導真的想知道被劉吉桂救助的人是否知道感恩,不妨去這些人工作和生活的地方進行實地采訪,看看他們被救助后在思想和行動上發(fā)生了哪些變化,然后再作一期“感恩”的節(jié)目也不遲。
總之,筆者認為,作為媒體人,不應對群眾隨意揮舞“道德大棒”。(羅天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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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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