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夢之隊的“檢舉門”,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于芬和周繼紅,俱是中國跳水功勛級人物,一對老冤家,兩個女人的“戰(zhàn)爭”,都是媒體可熱炒的話題。然而,這場“戰(zhàn)爭”能否拉開中國跳水隊和舉國體制體育圈的鐵幕,讓其回歸到法治理性和社會監(jiān)管當中,卻仍是未竟之問。
此次“檢舉門”,以于芬和周繼紅的個人恩怨為觸發(fā)點,更有于芬欲多次要求重返國家跳水隊被拒絕的前提,無疑使得一部分公眾認為其頗有“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意味,甚至有人做了刻薄的比較,說于芬就是跳水界的“張鈺”。可這又如何呢?縱使其類似“張鈺”,有不可告人的“私欲”,才大暴內(nèi)幕,舉報揭發(fā),只要未曾捏造事實,沒有誹謗,尚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nèi),就皆是其可自我主張的權(quán)利。
獎金問題,原本簡單。本來,各人該得多少獎金,如何發(fā)放,皆是明文規(guī)定,清清白白,甚至不需要會計師都可以迅速的造出一個清晰明了的賬目,然后及時公布信息,大家都知根知底??墒牵诋斍啊拌F幕”重重的行政體育運轉(zhuǎn)方式之下,一切都變得欲說還休,且不說今年1月28日于芬就曾向體育總局紀檢部門遞交檢舉信,可是時至今日,這個獎金問題依然還是遮遮掩掩,弄得大眾一頭霧水,可見其行政效率之低下,到了何等令人發(fā)指的地步。況且,即便于芬不舉報,跳水隊和體育總局也應該及時向公眾公布其獎金的分配方案,發(fā)放的具體賬目。
更令人警醒的,獎金問題只是“冰山一角”。眾所周知,今年中國奧運軍團大豐收,史無前例的奪得了金牌榜第一,似乎一切都在一片大國榮耀民族騰升的歡呼中變得歌舞升平??墒?,作為這歡呼雀躍中的一員,您可曾知道,這每一塊的金牌,都包含著您的奉獻,所有的舉國體育運轉(zhuǎn)的錢,皆來自于納稅人的稅收。這些錢應該怎么更有效率的花出去?它們問過你嗎;這些錢怎么花出去的?你們知道嗎;這個舉國體育體制究竟是對誰負責?難道是金牌嘛?它們不對你負責你同意嘛?
應該站在公民之立場,以納稅人之名義嚴厲追問,我們?yōu)榕e國體育體制所奉獻的每一元人民幣,被用在了何處?我們更有權(quán)知曉,這個被納稅人金錢包養(yǎng)的舉國體育體制,究竟是以何種規(guī)律在運作?只有徹底撕開纏繞在其上的層層“鐵幕”,讓其暴露在法治理性和公民監(jiān)督的陽光之下,舉國體制才有繼續(xù)生存下去的必要!一個極其簡單卻長期被糟踐的常識是:舉國體制只能對其供養(yǎng)人——全體納稅人負責,而掩蓋在層層鐵幕之下,暗箱操作的舉國體制行政體育方式,卻是對納稅人權(quán)利的公然藐視,如此,縱使能夠贏取大量金牌,壯大所謂“國威”,這樣的舉國體制又有何存在意義呢?
“不相信中國體育圈能游離于國家法律之外”,同樣,“不相信一個不對納稅人負責的舉國體制能給民眾帶來什么助益! ,這應該是公民在“檢舉門”事件中所能秉持的基本態(tài)度,惟其如此,方能以公民追問之合力,打開籠罩在中國跳水隊和舉國體制體育圈上的層層“鐵幕”。(梁?。?/font>
(責編:吳頌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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