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王平安夫妻以某酒業(yè)招工的名義,先后將17名少女騙至其居住的亳州市,采取利誘、威脅、毆打等手段組織、強迫她們每天在亳州市譙城區(qū)馬車社一帶胡同內(nèi)的旅社及賓館內(nèi)進(jìn)行賣淫活動,同時還規(guī)定被害人一律稱呼二人“爸爸”、“媽媽”,每天每人必須完成20人次至30人次的賣淫任務(wù),每人次收取30元至100元不等的嫖資,對完不成任務(wù)的被害人則采取“守夜”、辱罵等懲罰措施。近日,亳州中院一審以組織賣淫罪分別判處王梅、王平安夫婦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和無期徒刑(12月14日《安徽商報》)。
以毆打、虐待、傷害等暴力手段,脅迫婦女賣淫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社會痼疾,它不僅嚴(yán)重侵犯婦女的性權(quán)利和身心健康,而且破壞社會秩序,有傷社會風(fēng)化,是一種具有嚴(yán)重社會危害性的犯罪行為。新中國成立后,國家下大力打擊此類犯罪。為此,刑法中專設(shè)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予以明確。那么,王梅、王平安夫妻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筆者認(rèn)為,除了利欲熏心之外,更多是人性的喪失!
人性,顧名思義,指人的本性??鬃釉弧叭酥?,性本善”。意思是說,人在剛出生時,本性都是善良的。人性與獸性的區(qū)別就是,人性的根源點是善的。有善的源端才會有善的行動。善是人性的光輝點,而且通過不斷扶植和培,人的善性會不斷發(fā)揚光大,從而促進(jìn)人類更加文明,社會更加發(fā)展。但是我們在王梅、王平安夫妻身上看不到“善”的影子,他們的行為彰顯了“惡”的獸性!
王梅、王平安夫妻的獸性彰顯,在于規(guī)定被害人一律稱呼二人“爸爸”、“媽媽”。這簡直是對“爸爸”、“媽媽”詞語的褻瀆!誰都知道,父母的愛是天地間最偉大的愛。自從兒女呱呱墜地,他們就開始無微不至的呵護(hù)。冷了為他們加衣,熱了為他們打扇,渴了給他們遞水,餓了給他們添飯,病了為他們看醫(yī),煩了為他們著急,真是“揣在懷里怕冷著,含在嘴里怕化了”,每一天都盼望著兒女們有出息,絕對不會允許兒女們做出違背人倫秩序的事情,何況是逼迫他們進(jìn)行喪失人格,侮辱家庭,腐蝕別人,危害社會的賣淫!“虎毒不食子”,明明是把受害人往火坑里推,卻要假仁假義的披上“愛”的畫皮,暗度陳倉,迷惑外人,讓其獸性隱藏的更加長久。事實上,王梅、王平安夫妻的惡行從2002年隱藏到2007年,就很好地說明了他們被害人稱其為“爸爸”、“媽媽”的險惡用心!
被騙、被強迫賣淫已經(jīng)讓人義憤填膺了,還規(guī)定了“每天每人必須完成20人次至30人次的賣淫任務(wù)”這個令人發(fā)指的數(shù)字!誰都知道頻繁的、雜亂的性行為,會損害賣淫婦女的生理健康。由于政府把她們的行為定為行政處罰的打擊重點,因此即便是被迫賣淫,也是在“地下”活動,沒有健康檢查制度、衛(wèi)生防治措施,她們?nèi)旧蠇D科疾病及性病感染的幾率比正常婦女要高出幾十倍。由于“重任”壓身,為了完成任務(wù),她們勢必被迫滿足各色嫖客的各種需要。而據(jù)廣東省婦聯(lián)的調(diào)查,“許多嫖客在性行為中的表現(xiàn)是掠奪式的,他們不管賣淫婦女的承受能力,舉止粗暴,常常造成賣淫婦女性器官的損傷。有些嫖客是性變態(tài)者,他們對賣淫婦女的機體傷害更加嚴(yán)重”。除此之外,由于賣淫行為是被迫的,她們更加害怕家人親友知道其的賣淫經(jīng)歷而對其產(chǎn)生鄙夷和歧視,羞恥感更為嚴(yán)重,受到的精神傷害更大。而王梅、王平安夫妻從沒有為女設(shè)身處地的為他們想過,眼中看到的只有金錢,哪有他人的人格尊嚴(yán)、生命健康?這樣的行徑與禽獸何異?!
賣淫需要進(jìn)入高危時間和空間,很容易落入不法分子設(shè)下的犯罪圈套。由于她們從事的是一種不光彩的、非法的職業(yè),在遭受不法侵害時,常常是忍氣吞聲,使得不法分子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有的為此被迫向黑惡勢力尋求保護(hù),因此受到社會黑勢力的敲詐、迫害。報刊上時有“三陪賣淫”女子被搶劫、殺害的報道,賣淫女遭受犯罪侵害,已成為社會治安中的突出問題。在此如此惡劣的情況下,王梅、王平安夫妻還規(guī)定要“每人次收取30元至100元不等的嫖資”,賣淫所得均歸其所有,而他們每月僅僅支付給被害人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工資”。如此狠心盤剝,良心何忍?
人與動物最大的區(qū)別是在于,人有是非之心,而動物沒有;人知道廉恥,而動物沒有;人有惻隱之心,而動物則不然。同情弱者是人性使然,而弱肉強食是禽獸的最高生存法則。強迫婦女賣淫,無情盤剝賣淫女,只有禽獸才做得出!在文明社會里的文明人是堅決要說不的!亳州中院對其的一審判處就是最好的證明!(李新月)
(責(zé)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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