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合報今天刊登署名文章指出,扁案發(fā)展至今,審、檢、辯各系統(tǒng)幾乎都難逃爭議。扁案就像一面照妖鏡,不只反射出扁家諸多的違法丑陋行徑,更是對過去幾年司法改革成效的總體檢。
????檢方偵辦扁案,從“查黑中心”到“特偵組”時代,在辦案功力和擺脫政治干預上都有精進,值得肯定。但陳瑞仁接受李登輝宴請,朱朝亮、吳文忠私下與扁會面,則暴露改革派檢察官與政治人物往來分際不清的問題。
????如果陳瑞仁與證人李登輝吃飯沒有關系,那么,當初要求陳聰明在“國會”議長官邸餐宴上看到證人江松溪在座應立即走人,又如何能振振有詞?改革者若不能以同一標準檢驗自己,改革公信如何確立?檢察官若有太多政治性發(fā)言,又如何確保其親司法、遠行政的身分沒有偏倚?
????再看,扁執(zhí)政期,律師改革團體是重要的司改推手;但扁案律師團的表現(xiàn),包括不顧當事人意愿,未查清過程真相,即對媒體公布片斷的偵訊光碟,作出揣測性發(fā)言,皆不允當。為當事人的訴訟利益,罔顧他人隱私權及人格權,難道人權律師可以不顧他人人權?
????陳水扁一再采取抗告的拖延戰(zhàn)術,也凸顯過去幾年一直被外界質(zhì)疑的“高院撤銷發(fā)回法院”的制度問題。在獲釋無望后,扁又抱怨開庭速度太慢;但不容否認,前司法院長翁岳生視為重要改革的法庭交互詰問,透過法庭上檢、辯對當事人的交叉詢問,確實使越來越多真相更清楚。但這樣的程序確實較費時間,一、兩個證人花掉一上午是常見的事。
????比起扁誓言“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的拉法葉案,當年被扁視為打擊權貴指標的案件,有人纏訟六、七年后獲判無罪定讞,有人案子卻仍停在一審??赡苜贡獍敢粚徯?,拉法葉案一審都還沒結果,陳水扁相對幸運得多。
????律師出身的陳水扁,執(zhí)政后更結合恩師及親近律師、檢改會員推動司改,如今他數(shù)案齊發(fā),因而親身體驗司改成果;在他對國際控訴司法不公時,不也同樣在反控自己的司法改革。
- 2009-03-19扁案續(xù)審 吳淑珍與陳鎮(zhèn)慧馬永成下午對質(zhì)
- 2009-03-19扁案“超級證人”黃芳彥被通緝25年
- 2009-03-19楊振寧感慨臺灣十年變化大 稱陳水扁案像鬧劇
- 2009-03-17扁案進入實質(zhì)審理 吳淑珍、陳鎮(zhèn)慧今天大對質(zhì)
- 2009-03-17扁案帝王級證人黃芳彥去年筆錄:家人皆美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