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一場暴雨,把無數(shù)廣州人擋在家門外,其中也包括省政府副秘書長羅歐。昨日在出席珠三角應(yīng)急管理合作聯(lián)席會議時,羅歐嚴批一場暴雨暴露了廣州應(yīng)急管理三大缺陷,“難怪老百姓要罵娘”。(3月31日《南方日報》)
路浸了,車堵了,“擺渡”的平板三輪車火了。圖片來源:廣州日報
老百姓雖然通俗,但決不至于粗俗。“罵娘”這件事,大抵不會因為自己出門碰了石頭,或者不幸誤了班車,而是該做的事情沒人做、該管的事情沒人管,基于納稅人權(quán)利之上,對公共事務(wù)的一種情緒表達。一場暴雨,致使路面混亂不堪,積水帶來擁堵,三輪車拉著行人涉水而行——如果這一幕幕只是因為偶發(fā)的天災(zāi),出現(xiàn)此般局面完全是人力不可抗因素,是窮盡一切努力之后的最好結(jié)果,那么,相信百姓也不至于不分青紅皂白地亂“罵娘”。
然而,有資料顯示,廣州部分路段“水浸街”現(xiàn)象幾乎年年出現(xiàn),暴雨后的亂象已近常態(tài);而有關(guān)部門所謂“50年一遇”的說法也似乎“年年歲歲花相似”,去年說,今年說,難怪有網(wǎng)友調(diào)侃道:如果這些50年一遇真是事實,那我已經(jīng)幾百歲了!當然,官員能體諒到民生多艱是好事,知道老百姓為什么“罵娘”才曉得工作做到了哪一步。遺憾的是,相關(guān)官員接下來的兩個質(zhì)問,讓人覺得很不是滋味——“如果這種情況發(fā)生在亞運會期間怎么辦?如果是省里有重大活動怎么辦?”
原來,沖冠一怒為的是亞運與重大活動。反之,如果沒有亞運和重要活動,“水浸街”中的卸責之禍就不要追究、不要怒斥了?我們這么反問,情理上說有點不厚道,但是,這恰恰是癥結(jié)所在。當?shù)毓賳T“問”出了老大難問題背后的紓解心態(tài),也“問”出了很多民生大事何以遲滯不決的吊詭之處。
“暴雨罵娘”與“兩個如果”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親密關(guān)系。以此為范本,可以一葉知秋:一者,一旦民生與政績無關(guān),譬如列入不到當?shù)卣ぷ鲌蟾娴摹笆笫隆敝腥?,職能部門未必愿意去做,因為做不好有人說,不做反而也沒有人在乎,至于百姓“罵娘”,完全可以耳不聽為凈;二者,一些所謂的“民生工程”,說白了也許就是形象工程的“附屬品”,價值定位本身就錯位,掛羊頭賣狗肉,所以你也就別指望它們都能兌現(xiàn)為民生福利;三者,眼下而言,民意問責顯然弱于體制內(nèi)上級問責,所以百姓“罵娘”不如高官“發(fā)火”,對付“罵娘”的辦法很多,找理由,搪塞借口,但應(yīng)對“官火”的,只有“緊急行動”一個。
衙齋臥聽瀟瀟雨,疑是民間疾苦聲。一場暴雨,看到什么,聽出什么,遠在大雨之外。困難時期,民生福祉的點滴進步,都是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推進器。城市里不可能天天都有大型活動,我們也不能指望高官每天都能巡視到柴米油鹽、衣食住行中的不易,對于公職人員和職能部門而言,如果能對公共權(quán)力多一份深刻理解,如果能對民生之艱多一種體恤情懷,即便不出門,每一場大雨小雨,都能想到百姓頭上的傘,都該惦掛著群眾腳下的路。(宋桂芳)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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