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梁平縣70歲的老人方孝友,在網(wǎng)上發(fā)帖,稱“梁平縣委縣政府有十宗罪”,指名道姓地批評縣委書記和縣長。老人在帖子后面公開了自己的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梁平縣委書記李志雄看過帖子后說,“都是不實之詞”。(4月18日《成都商報》)
老人發(fā)的帖子,言詞激烈,加上老人是實名發(fā)帖,還公布了自己的個人資料,所以,此帖一出現(xiàn),便引起網(wǎng)友極大的關(guān)注。按老人自己的話說,他這么做是因為“看不下去這些腐敗分子為非作歹”,“必須站起來揭露他們的問題,要求他們重視人民群眾的利益”。縣委書記李志雄,看過帖子后,“沒有惱怒”,并且指示“確保老人的安全”,值得稱道。不過,這位李書記說老人所言“都是不實之詞”,未免顯得有些心虛。
老人的帖子是本月12日發(fā)布的,李志雄書記是在15日上午召開的“緊急會議”,兩三天的時間,怎么可能將老人反映的十個方面的問題全部查清?既然不可能,那說其所言“都是不實之詞”,又是何目的?再說,諸如地稅局7名職工上班時間釣魚,因酒后駕車導致車毀人亡,縣委縣政府為掩蓋真相,向死者家屬賠付“封口費”50萬元;縣公安局出納黃明霞賭博輸?shù)艄?3萬元等老人帖子中所反映的問題,已經(jīng)得到確認。既如此,“都是不實之詞”從何談起?
我看老人給梁平縣委縣政府定的“十宗罪”,第一條就是“破壞耕地”。我沒到過梁平,不敢說老人所言完全屬實,但前幾年曝出的一條新聞可為旁證。梁平縣交警大隊2002年,在高速公路入口處,集體建“豪華”住宅樓,引起社會強烈不滿(2004年7月9日新華網(wǎng))。幾十套“豪華”住宅,需要占用多少土地?梁平縣非法占用土地的現(xiàn)象還有多少?
梁平縣委提供的材料中,將老人定的“十宗罪”一一否認,這種自我辯護很正常,只要否認得在理就行。可梁平縣委不該在給重慶市委的匯報材料中,說老人實名舉報是“另有企圖”,是“在舊城改造中”,因為“所居住房屋絕大部分面積屬非法建筑,被拆遷后不服判決”,并且“抱著年齡大、承擔法律責任無所謂的態(tài)度”。因為這么說沒有根據(jù),老人完全可以告縣委是在對他進行誹謗。要證明老人反映的問題不實,是“從社會上收集的一些不全面、不一定真實的信息”,那縣委就應拿出可靠的調(diào)查證據(jù),先證明自己的清白,然后再說老人的舉報是“都是不實之詞”。(張鐵鷹)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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