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傅玉成19日在博鰲論壇上談及自己日均4.5萬的央企高管最高薪時,給出了這樣一個解釋:“如果我收入太低,獨立董事和投資者會不放心。但是獨立董事定工資標準的時候是參照國際標準,我個人覺得這個標準與中國國情差得太多,不可以拿這么多?!贬槍€人實際所得與向資本市場披露的“名義收入”大相徑庭是否欺騙了海外投資者的問題,傅總稱,“我們的員工收入太低。所以,我拿到以后,再捐給母公司,沒有欺騙這一說。這是我個人的自由?!?/font>
本月13日,中海油總公司有關(guān)負責人在回應傅總等高管千萬薪酬時說,“名義收入”與個人實際所得大相徑庭的原因,是嚴格遵守國務院國資委有關(guān)規(guī)定。
千萬“名義收入”究竟是捐給母公司,還是按照規(guī)定上交母公司,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其中的差別。倘若是捐出的,這的確是傅總“個人的自由”,而按照規(guī)定上交,則根本不存在“個人的自由”。
我記得國企海外公司高管薪酬有些是要把“名義收入”按照規(guī)定上交的,不交的后果是很嚴重的。當年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等人私分獎金之后的剩余款,即把應當上交的收入歸為己有,東窗事發(fā)后被判刑。由此可見,不管國企高管個人有多少自由,在薪酬所得上不可能有“個人的自由”。
不論上市與否,國企高管參照國際標準拿個人薪酬都是不妥當?shù)摹衅髽I(yè)出資人是全體國民,不同于民營企業(yè)和三資企業(yè)。即使是海外上市的國企,全體中國人民也是大股東。國企高管拿多少薪酬合適,既要考慮讓境外投資者放心,更應當讓全體中國人民放心。境外投資者或許存在公司管理層薪酬不向國際標準看齊就會不好好賺錢的顧慮,而全體國民作為大股東的顧慮則是國有資產(chǎn)的雙重輸送,既肥了公司管理層,又肥了境外投資者。國企海外上市公司,大多是資源壟斷和行業(yè)壟斷企業(yè),比如說中海油基本上壟斷了中國海上石油資源。傅玉成公開稱,2008年中海油原油生產(chǎn)成本不到20美元/桶。眾所周知,去年7月國際原油價格一度高漲到147美元/桶。當中國的消費者按照國際油價購買石油時,中海油的利潤是何等巨大。獨立董事和境外投資者當然不在乎中海油幾個高管拿千萬高薪,因為他們知道中海油可以讓他們得到高額的回報。根據(jù)國資委的規(guī)定,資源類央企的利潤只有10%上交國家,也許還是名義上的,又通過財政補貼給了煉油企業(yè)。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談到國企高管薪酬時說:“以前說國有企業(yè)是人才培訓班,人才培訓完了,都跑到三資企業(yè)去了。在市場經(jīng)濟下,人也有價位,但關(guān)鍵在于游戲規(guī)則要透明。”我同意“人也有價位”之說,但關(guān)鍵是這個價位是市場競爭的結(jié)果,還是組織任命的結(jié)果。你今天在中國足協(xié)當副主席,月薪1萬元,明天被任命到中體產(chǎn)業(yè)當董事長,月薪10萬元,這是市場經(jīng)濟下的價位嗎?這樣的價位未免也忒自由了。人的價位如此自由,也難怪不少的官員們愿意到國企當個董事長、總經(jīng)理。(蘇文洋)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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