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免去6名省政府副秘書長的職務,該省仍有10名副秘書長在職。中編辦負責人說,自今年1月中組部、中編辦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書長配備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后,吉林是全國第一個“減副”的省份。
吉林“減副”充滿“藝術性”:被免去的副秘書長都是兼職,6名官員身肩主職,比如吉林省發(fā)改委主任等?!皽p副”并沒有損害他們的核心利益,而作為主職的10名副秘書長依然原封不動。
似乎可說:吉林“減副”只是秀,只有象征意義———大多數(shù)網(wǎng)友就是如此看待。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相比于不少地方愈演愈烈的副秘書長超編,如河南新鄉(xiāng)市有16個副秘書長、遼寧鐵嶺市有20個副秘書長,吉林“減副”至少體現(xiàn)出一種權力自律意識。
退一步說,就算吉林嘩眾取寵,其他地方為什么不出出這個風頭?只能說,很多地方根本就沒有“減副”意識,更別說付諸行動了。
吉林“減副”更重要的價值還在于,它給整治日益嚴重的副秘書長現(xiàn)象提供了新思路:從易到難,先壓縮兼職的副秘書長,形成超編副秘書長并非無法撼動的氛圍,然后由點及面,逐漸使副秘書長設置規(guī)范化。
有人會問:地方政府今天自我束權“減副”,如果明天權力擴張,副秘書長重新膨脹,怎么辦?這問到點子上了,吉林“減副”再怎么努力,影響力畢竟有限,要想從根本上遏制副秘書長瘋狂超編,還得在法律層面對副秘書長職數(shù)予以明確規(guī)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遺憾的是,目前有關法律規(guī)定只籠統(tǒng)說到“副秘書長可設若干”,《通知》也只說“省、市級政府副秘書長根據(jù)工作需要明確職數(shù)”。
從這個角度看,對那些地方多得離譜的副秘書長,我們只能批評人浮于事,而無法譴責違法違規(guī),因為副秘書長職數(shù)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談何違反不違反?這是問題的癥結(jié)。
- 2009-04-23吉林省政府免6名副秘書長 成全國首個減副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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