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始到5月3日,短短的33日內(nèi),珠海橋上演了8次跳橋秀,越來越密集的跳橋秀不僅成為市民熱議的話題,也導致了大量的經(jīng)濟損失。(5月6日《南方日報》)
其實,時至今日,各種跳樓跳橋跳海的事早已不是什么新聞了,然而如此密集的“跳橋秀”,還是讓人不得不眼前一亮。那么究竟是誰在導演這些“跳橋秀”呢?
首先,各級政府部門對這些“跳橋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些“跳橋秀”的當事人均是由于“想討說法”、“投訴無門”、“迫于生計問題”等原因才無奈登上珠海橋的。而這些問題都是各級部門應該解決好的,而且是可以解決好的。但是有些政府部門的不作為或者亂作為,才使得“跳橋秀”一再重演。其次,一些媒體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每一場“跳橋秀”都會招來一大批媒體的跟進報道,并且某些媒體極其熱衷于炒作這樣的新聞,從而使一些人越來越熱衷于依靠媒體的輿論高壓來解決問題。
即使不是因為造成巨大的損失,筆者也不贊成一再上演“跳橋秀”。這種“秀”于當事人是一種無奈,對于有關的部門則是一種控訴。無論是政府部門的不作為還是某些媒體輿論的偏差,都應該及時地糾正。有網(wǎng)友戲謔說,跳珠海橋的人都不是真正想死的人。筆者也這么認為,但是不管怎么說,將一個普通民眾逼到只能靠尋死來表達訴求的地步,總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的正常表現(xiàn)。
在這些“跳橋秀”背后的“導演們”應該反思了。今年4月份,中央下發(fā)關于做好信訪工作的三個文件,要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這三個文件幾乎是手把手地教基層領導開展工作,而頻繁發(fā)生的“跳橋秀”卻反襯出基層信訪工作的缺失。那么對于這些失職的官員應該怎樣“問責”呢?而媒體的輿論使得媒體日益成為民眾表達訴求的主要途徑,這當然是無可厚非的,然而事實上,大多數(shù)時候是媒體的輿論高壓迫使有關部門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來平息洶洶民意。在這里,媒體實際上充當了“炮手”的角色。但是作為民眾不能期望可以永遠借助媒體的力量,“跳橋秀”一旦使得媒體“審美疲勞”之后,人們又應該怎么辦呢?筆者認為,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明確的問責制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
希望“跳橋秀”從此可以休矣,但這要依靠很多部門的共同努力。(鄧福壽)
(責編:李艷)
- 2009-05-05“跳樓秀”頻頻要挾媒體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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