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校舍安全,職能部門不能缺位或淡化責任。只有所有相關部門和人員都擔負起自己的責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豆腐渣”工程才能根本杜絕,校舍的安全才有堅實的保證
近日,為確保中小學校舍安全,遼寧省出臺“終身負責制”新規(guī):中小學校長作為具體工程項目第一責任人,在位時建的校舍,若干年后出了問題,即使該校長交流到別的單位或者退休,同樣要被追究責任。
校舍安全,關乎生命安危,怎樣重視都不為過。作為學校法人,校長責任之大、肩負之重,不言而喻。一位富有愛心和責任感的校長,能讓一座破舊的教學樓在大震災中巍然屹立,保全全校師生的生命;而有的人卻敢從學?;ㄖ兄\取私利,把校舍變成“豆腐渣”工程。從這個意義上說,用“終身負責制”來約束校長,不失為一種制度建設的嘗試,對校舍建設的安全保障有著鮮明的警示意義。
然而,應該對校舍安全“終身負責”的卻不僅僅是校長。校長受教育部門委托管理學校,固然應該對在建校舍質量承擔相關責任,但也應該看到,使用公共財政資金建設的中小學校舍,產(chǎn)權屬于全民。正因如此,《教育法》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也明確指出,對于校舍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當?shù)卣饕撠熑说呢熑巍?/font>
我們在辦的,是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教育,全國各類中小學校共有38.8萬所,校舍面積達15.56億平方米,校舍安全戰(zhàn)線漫長,責重如山。胡錦濤總書記考察四川地震災區(qū)災后恢復重建時強調,要加強施工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把學校建成安全、牢固、經(jīng)得住歷史檢驗的建筑。給孩子們一個安全的課堂,是校長的職責所在,政府更是責無旁貸。
從責權相應的角度看,如果校舍建設資金的撥付權、建設項目的招標權、校舍設計單位和質量監(jiān)督單位的選擇權都掌握在職能部門手里,問題就可能比較復雜。我們也應在制度上解決,不能讓“有權的無問責之憂,無權的有擔責之虞”。明確地說,確保校舍安全,職能部門不能缺位或淡化責任。只有所有相關部門和人員都擔負起自己的責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豆腐渣”工程才能根本杜絕,校舍的安全才有堅實的保證。(袁新文)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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