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時報》7月20日報道: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日前在評論深圳市前市長許宗衡案時表示,廣東省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廉潔奉公的,腐敗分子只是極少數(shù),絕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藥”。省長黃華華也表示,哪一個人出了問題,不等于全部干部都出了問題。
一人患病,該不該全省都吃藥?看來沒有這個必要。
流感來了,人們往往會見到這樣的情景,那就是有關醫(yī)療部門會發(fā)放藥品,大家都沖板藍根喝,或者在所有辦公室里熏醋,弄得到處酸溜溜的。這是流感來了時的情景。但一個干部犯錯誤,似乎不會成為一次流感的流感源,一個許宗衡,可能會使深圳的部分干部產(chǎn)生“流感”,但依他的能量,萬萬不能對廣東省造成規(guī)模較大的“流感”。因此說,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藥”的論斷是正確的及時的,這猶如一聲警世鐘,將廣東省可能出現(xiàn)的人人自畏或者人人過關的潛在弊病進行了警醒,讓廣大干部回到正常的工作學習抓經(jīng)濟的大事正軌上來。正如汪洋所說:“絕不能因為查處腐敗案件,就分散我們抓落實、促發(fā)展的注意力”。
然而,一個害病,總要有人吃藥的,但不見得就是許宗衡本人一個人?;夹〔〉娜?,不可能傳染其他人,但患大病的人,就有可能對他人造成直接的影響,而假如他患的是甲型流感呢?則當然就要讓密切接觸者吃點藥。這種吃藥,應當沒有任何害處,反而是一種好處。是一種防微杜漸,是一種對組織負責。
起碼,與許宗衡“密切接觸者”該吃吃藥,他提拔的干部該吃吃藥,提拔他的相關領導也該吃吃藥,組織考察他的組織部門該吃吃藥,相關紀檢部門也該吃吃藥??瓷先ミ@些該吃藥的領導干部和組織部門已經(jīng)不在少數(shù)了,其實不然,這些該吃藥的人員加起來也不過百十來人,或者更少。何謂“密切接觸者?”親的,近的,朋友,同僚,領導,下屬,紀檢部門,組織部門,算一算絕對不可能超過百十號人。讓這樣一個范圍的人吃吃藥,應當也是一種治病救人。按照醫(yī)療防疫的理論,這樣做的目的,正是不讓更大范圍人員生病吃藥的必須。
汪洋說:“我們要倍加珍惜、維護和促進全省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大局……”讓該發(fā)展的發(fā)展,讓該抓經(jīng)濟的抓經(jīng)濟,讓該穩(wěn)定的穩(wěn)定,讓該吃藥的吃藥,掃掃許宗衡留下的污垢與傳染病,不正是為了更好的發(fā)展,更多健康的干部輕裝前進嗎?(李振忠)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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