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交警”能否經(jīng)得起商榷?
這段時間,一位敢于給警車貼罰單的青島交警———文登路交警中隊的中隊長楊東在網(wǎng)絡上走紅了,也引起了不少爭論。楊東用了一句話對自己的行為作出解釋———“在我這兒,沒有特權車?!?/p>
筆者仔細瀏覽了相關的新聞。最開始,筆者最關心的問題是:被貼罰單的警車,那貼條是由警員買單還是公家買單?如果是公家買單,那顯然是不公的。新聞用一個小標告訴我們:“民警違法停車處罰更嚴”。原來,被貼罰單的警車,除了要自己交納罰款外,還要內(nèi)部考核扣分,甚至要在公安系統(tǒng)內(nèi)發(fā)通報“曝光”。而被“曝光”的警務人員,當月的考核成績基本上處于末尾,甚至會不及格,也就失去了獲得其他榮譽的機會。
但是,就在這個小標下,楊東所在交警支隊的一個“相關負責人”的一句話更值得回味:“市局近期已多次發(fā)文要求加強對警車違法亂停的整治。”
原來,楊東貼條、問題警員受罰,根據(jù)的并非是法律法規(guī),而是“市局近期多次發(fā)文要求加強對警車違法亂停的整治”!
楊東的“尚方寶劍”原來是這個。筆者認為,若如此,“最牛交警”難擔“法制”重擔。
而網(wǎng)友的眼睛更加雪亮。有一位網(wǎng)友如此回貼:———“被貼的是普桑,一看級別就比中隊長低,有本事貼掛警牌的帕薩特、奧迪?!?/p>
原來,不僅貼的“授權”有問題,貼的“對象”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竊以為,光這兩點質(zhì)疑,就已經(jīng)將“最牛交警”的正面意義消退干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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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1青島交警給警車貼罰單被稱“最牛交警”(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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