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道路擁擠費”是個餿主意
www.fjnet.cn?2009-07-31? ?來源:燕趙晚報
我來說兩句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廣州市市政部門獲悉,歷時3年多的《廣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實施方案》已經(jīng)獲得全國專家評審通過,目前正抓緊形成最終報告報廣州市政府批準。據(jù)悉,該方案將學習新加坡等國家收取道路擁擠費,嘗試通過紅外線感應等方式,對進入某收費區(qū)域的車輛實施自動計費。(7月30日 《法制日報》)
不久前實行的燃油稅改革合并了包括公路養(yǎng)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以及其他路橋費、卡口收費,作為車主,只要繳納了稅費,就擁有了自由使用公共道路的權利。而如果穿著“道路擁擠費”馬甲的“買路錢”真的回來了,老百姓豈不是又成了冤大頭,政府的信用何在?
其實,國家為防止地方政府巧立名目亂收費早留了一手?!缎姓S可法》明確規(guī)定,國家許可收費的權力最低需要國務院制定的法規(guī)授權,地方規(guī)章無權設定收費權限。而道路交通的暢通無阻是政府管理公共領域的職責和義務,不能通過收取擁擠費就將政府的義務和責任悄悄地轉移給納稅人,這不僅缺乏可操作性,更顯失公平。
因此,為防止各種亂收費以改革為名反彈,國家在實施燃油稅后應作出剛性規(guī)定,禁絕地方政府再出臺涉及道路交通的收費,讓“買路錢”從此絕跡。面對繁忙時段和繁忙路段的交通負荷,廣州市不妨多學學北京的做法,在科學調(diào)度、公車停開、按號限行、節(jié)能減排上多整些招,別打擁擠費的主意。(梁江濤)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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