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檢察日報》報道:云南省麻栗坡縣委原書記趙仕永說:“那些不給錢就不辦事的人是‘暴力腐敗’;像我這樣,在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是溫和的,所以我說自己是一個溫和腐敗的縣委書記。”
我不知道“溫和腐敗”這個詞趙仕永是怎么想出來的?大約他自己覺得是一個優(yōu)秀干部,能人官員,給一方百姓帶來了發(fā)展與實惠,然后收了錢,才覺得自己的腐敗與其他惡官惡僚不一樣,也進而想出了這么一個新名詞叫作“溫和腐敗”。
然而,趙仕永錯了,“溫和腐敗”才是大多數(shù)腐敗干部的常態(tài)。
大多數(shù)腐敗官僚并不是一開始就腐敗的,比方說劉青山張子善之流,他們曾經(jīng)是人民的功臣,國家的棟梁,為了人民的解放事業(yè)流過血,立過功。然而,他們最終還是走到了人民的反面,成為罪人,其腐敗行為昭昭。
對比于劉青山、張子善之流,趙仕永為一縣名臣、功臣,其功勞卻遠遠不如劉青山、張子善,然而他卻敢于說自己是在“做好事”的前提下收受賄賂,其驕氣傲氣可鑒。難道你比這些被法辦的真正功臣有得一比嗎?因此說,趙仕永千萬別拿自己的“功勞”為自己的腐敗行為開脫。
退一步講,哪個官僚沒有點“功勞”?有些功勞是虛的造的假的,但也可以稱之為“功勞”,沒有一點功勞而被提拔的干部幾乎是沒有的。有功勞而可腐敗可受賄,這是哪家的邏輯?
再看看趙仕永的嘴臉吧,他為了收受賄賂的名正言順,不斷為潛在的行賄者創(chuàng)造條件,然后才順理成章的收受賄賂,這不是給人挖坑嗎?趙仕永認為:“縣委書記去哪家企業(yè)調(diào)研,說明這家企業(yè)是縣委書記關(guān)注的,各有關(guān)單位對該企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都會相繼出臺。等這家企業(yè)發(fā)展上去了,有了好效益,自然就會給關(guān)心它的領(lǐng)導送好處。”他去企業(yè)調(diào)研,原來是為自己收受賄賂埋下伏筆,而一旦這家企業(yè)真的不懂事而不給自己送錢送好處呢,則肯定沒有好下場,卡脖子使絆子等手段隨后就來,這恐怕又是貪官污吏經(jīng)常使用的手段。
由以上分析看來,趙仕永既非腐敗的君子,也非明取的好漢,而是一個十足的下三爛式的腐敗分子。他所有的托詞,不過是給自己披了一件“情有可原”的遮羞布。而其實質(zhì),是與其他任何一個貪官污吏毫無二致的。而所謂的“法盲”,說他生活在月球上火星上有人相信他可能會是個法盲,但作為一個縣委書記是法盲,則恐怕還是為了開脫罪責的又一層遮羞布罷了。
我收錢是社會正常的“潛規(guī)則”;我有報銷的便利條件,現(xiàn)在當官的都這樣做,正常。這兩個“正常”,其實正是一種官場以及貪官污吏的常態(tài),趙仕永遮羞布的假話之外,只有這兩句是實話。這兩句實話,才是最令人恐怖的。(李振忠)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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