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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黨政機關(guān)、企事業(yè)單位的“上班族”要每日進行一次“工前操”,每次不少于20分鐘。5日,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進十年行動規(guī)劃》正式啟動。(8月6日新京報)
工作人員強身健體被北京市政府提到議事日程,并專門制訂有行動規(guī)劃,市長也帶頭參與到健身活動中來,反映了政府對工作人員的人性化關(guān)愛。但是,圍繞“工前操”,一個問題又引發(fā)我們追問,即每天20分鐘的“工前操”,是否占用工作時間?
如果單純從字面理解,“工前操”應(yīng)當是在工作之前所做,也就不占用工作時間,而根據(jù)現(xiàn)實情況和機關(guān)習慣,工作人員很少為了做操而提前20分鐘到崗。那么,照此推理,要做“工前操”,勢必占用工作時間。
其實,工作時間的開始20分鐘,已經(jīng)進入預工作狀態(tài),如用這段時間來打水、拖地、抹桌子,而利用這20分鐘做操,顯然使一天中有效工作時間減少了。20分鐘,雖然一天不多,但長年累月下來,也是相當可觀,而且,如果在這20分鐘里,有人前來辦事,工作人員是放棄做操,前去接待,還是把操做完,讓辦事者“稍等一會”?對這個問題,估計即使單位有“來人辦事應(yīng)當停止做操”的規(guī)定,只要當事人沒有停操之意,前來辦事者也不敢貿(mào)然打斷,只會“識相”地在一邊等著,畢竟后面辦事還可能有求于人呢——名為公仆,拿著納稅人的錢,卻把主人“晾”在一邊,這對慣常標榜“提速增效,重塑形象”的機關(guān)和工作人員來說,絕對是一個諷刺。
政府關(guān)心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是好事,要求他們注意身體加強鍛煉也應(yīng)當,但不能硬性強求,不能占用工作時間,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否則,就有行政干預、假公濟私之嫌。對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的強身健體,政府應(yīng)當多作引導和宣傳工作,重點增強他們的鍛煉意識,培養(yǎng)他們的運動習慣,而具體的運動和鍛煉應(yīng)該放在工作之余,靠他們自覺進行。如果政府一定要組織大家統(tǒng)一做操,我倒是建議將其放在下班之后。這樣,既不影響正常工作,也能達到鍛煉目的,豈不兩全其美?只是這種花自己的時間,做自己的事情,不知道有幾人愿意做。(葉傳龍)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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