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在前一天,也就是6日,有網(wǎng)友在某知名論壇貼出了題為《杭州旅游不需過馬路的詳細攻略》的帖子,建議在杭州可以通過上塔、爬樹、跳湖等方式來規(guī)避過馬路。另外還有人推出了“70碼生存技巧暑期培訓(xùn)班”。
酒后駕駛撞人致死的事情,多少年來屢見不鮮,甚至都已經(jīng)不算特別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了。這次杭州的兩起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其一是因為時間距離太近,其二是摻入了“富二代”、“豪車”、“大學(xué)生”、“打工妹”之類的社會焦點元素。如果剔除這些吸引眼球的東西,再假定兩起事件發(fā)生的時間間隔半年以上。事情的處理會不會又是一個“屢見不鮮”?
其實無論官方表態(tài),還是民間惡搞,表達的都是一種憤怒。不用領(lǐng)導(dǎo)號召,不用開會傳達,只要還是一個懂得良知和正義的人,只要還對生命有著基本的尊重,“零容忍”就應(yīng)該是天然被選擇對待此類事件的態(tài)度。
不難查到,國外對酒后駕駛的處理非常嚴厲,一般都是終身吊銷駕照。美國有的州甚至將醉酒駕車視為蓄意謀殺定罪。大明星、社會人物如果被抓到酒后駕駛,那是了不得的丑聞。而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醉酒駕車者,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酒后駕車的處理相應(yīng)就更輕。
不與國際接軌,參照我們自己的法律,浙江省的規(guī)定確實已經(jīng)算是嚴厲了。但僅僅有“零容忍”是不夠的?!傲闳萑獭敝埃瑧?yīng)該是足夠高的違法成本,高到讓每個自以為有錢有勢的人都要好好琢磨一下;“零容忍”之后,應(yīng)該是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罰。至少,不能再讓群眾生出“張禮礤”這種疑心。(張 麗)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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