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然而,8日下午4點,在成都和平小區(qū)門口,8歲的洋洋(化名)卻被父親陳志抱著連撞3輛車,最終被一輛小車撞傷。原來,陳志因向母親借4000元被拒絕,便抱著兒子一起撞車尋死。目前,洋洋在成都一家醫(yī)院治療,其父陳志則被帶到三瓦窯派出所接受調查。(《成都晚報》8月10日)
孩子因病情嚴重,現(xiàn)已被轉入重癥監(jiān)護室
奶奶擔憂洋洋安危
盡管8歲的洋洋在父親的懷里大聲呼救:“爸爸,我不想死,不要讓我死”,可還是被父親抱著連撞三輛汽車。抱兒撞車尋死事件既出,網(wǎng)絡上就出現(xiàn)了一些另類聲音,表現(xiàn)出對肇事者的盲目同情,甚至給出了“生死與共”、“相依為命”這樣的溢美之詞。
抱兒撞車尋死,從表面上看,是貧窮所致。因為一次交通事故使陳志失去了工作,此后,又一直沒再找到工作,平時他還愛打牌,日子過得可想而知。如今,孩子要在城里讀書,還要租房子,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于是,在向母親借錢無果的情況下,陳志對生活產生了絕望,進而做出了魯莽舉動。
其實,悲劇完全可以避免。如果確因生活陷入困頓,尋求救助的途徑有很多,既可以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救助,也可以向居住的社區(qū)或原籍申請享受低保,還可以向社會慈善機構和其他親友尋求幫助……遺憾的是,只在“一路不通”的情況下,當事者便以抱兒撞車這種極端的方式,意欲結束自己和孩子的生命,這完全是一種不負責任、荒誕無知的匹夫之勇、愚父之悲。
任何人的生命都不能隨意剝奪,哪怕這個生命是自己給予的。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陳志抱兒撞車,企圖結束兒子生命,已經涉嫌對兒子進行謀殺,只是這類謀殺有時是在“愛”的名義下進行的。
不可否認,這個社會還有窮人。貧窮已經是人之不幸,如果再以貧窮為理由,靠偷、靠搶來維持生計,靠喪失人倫、觸犯法律來結束自己和他人生命,就更是一種悲哀。抱兒撞車尋死這一非常事件,也給政府和社會,給富裕一族帶來了新的思考,即如何對窮人盡到更多責任,盡力改善他們的生存狀況,使這個社會窮人少一些,窮人觸犯法律的事件少一些,這才是社會的進步。因為,只有讓窮人有活下去的希望,這個社會才有希望。(葉傳龍)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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