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最郁悶的要數(shù)囚在“集中營”里的醉貓們了,開車前貪杯多喝了點,暈乎乎還沒弄明白咋回事,就被請進了看守所,一關15天,你說冤不冤?
嚴打醉駕,醉貓上路,警察見一個逮一個,看守所里滿是醉貓族的“難兄難弟”。記者探訪“集中營”里的醉貓們,那情景豈一個慘字了得!雖說15天時間不長,可“失去了自由的日子,真的難熬”。往日里衣著光鮮,做白領的、當老板的、坐機關的,進了“集中營”一律囚服加身,煙不能抽,酒不能喝,想舒展一下肢體,可就屁大點地方。這是什么日子?
有人還因醉駕丟了飯碗。本來是做銷售的,可突然間客商卻找不到人了,老板不炒你炒誰呀。也有不服氣的,我不就是貪杯嗎?怎么把我和小偷小摸的關一起啦?看來,這醉貓還沒意識到醉駕之惡。據(jù)公安部門披露,醉駕已成為當今危害最大的“馬路殺手”,看看媒體的報道,那一樁樁酒后車禍,哪一件不是血淋淋的?所以,醉駕者不客氣地說就是“殺手”,只是還在“潛伏”而已。
可醉貓卻覺得冤屈。你說,領導要喝,你敢不喝?重要客戶,不喝哪來訂單?多年不見的同學、戰(zhàn)友、初戀情人聚會,能不喝嗎?所以,有人說,遏制醉駕,還需改變我們的酒文化,并非沒有道理。然愚以為,進入汽車時代,更要讓全社會盡快學會汽車文明意識,酒你可以喝,有酒膽的多喝幾杯亦無妨,但喝了酒,就莫駕車;而要駕車者,他人也別死勸硬灌,否則,你就是在造就“殺手”,這應成為社會普遍遵守的道德規(guī)則,而不僅僅是法律條文。
話說回來,幾千年的酒文化,又豈是一日就能改變。真擔心兩月的嚴打過后,醉駕依舊,馬路殺手橫行,百姓上街又膽戰(zhàn)心驚。所以,對醉駕“零容忍”不應只是在這兩月之內(nèi),而應是常態(tài)?!白碡埣袪I”也須是“常設機構”。甚至不妨將其當景觀一般常到電視、報紙上亮亮相,或讓人去游覽參觀。當小朋友們指名道姓說,“咦,那王叔叔、李伯伯怎么穿著囚服?到‘集中營’上班呢?”這等效果,或許比單純的嚴打治醉駕更有效,對潛在醉貓們也更有威懾力。(閱 盡)
南方日報:“精英醉貓”,請敬畏法律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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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0嚴打醉駕 還要反思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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