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網(wǎng)消息,記者從湖北、浙江兩省的公安機關獲悉,“利用網(wǎng)絡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謠言的湖北省鄂州市無業(yè)人員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對熊忠俊該不該受行政處罰,本人不予置評。雖然我知道自由無價,人格尊嚴無價,但我內心深處以為,10天行政處罰沒有什么大不了的。行政處罰是治安處罰,與刑事處罰不同,最多也就是違法了(跟隨地吐痰了差不多),但不是犯罪。我相信,鄂州公安機關不過是公事公辦,不會為難熊忠俊,既不會讓他“躲貓貓”,也不會讓他“做噩夢”。因為他們沒有破案的壓力,不需要刑訊逼供;熊也沒有冒犯當?shù)鼐胶彤數(shù)毓賳T,談不上報復修理。如果是偷了鄉(xiāng)親的雞或者街坊的狗而被拘留,熟人可能瞧不起他,但這種事不會讓他出來后抬不起頭做人。所以,“無業(yè)”人員熊忠俊用10天自由換10天免費食宿,而且體驗了“坐牢”,豐富了人生閱歷,有了吹牛的資本,也不算太虧。如果在里面結識了“有狠”的好漢,一旦有事肯借旗號保護自己,說不定還賺了呢。
對了,這“無業(yè)” 一詞很關鍵。這是一個信息,但他是否漢族、黨員、農民,都是重要信息呢,為什么沒有?這會讓人產(chǎn)生很多聯(lián)想。要是“有業(yè)”,耽誤了上班或種地養(yǎng)魚就很麻煩,本人上述輕飄飄的話就不成立??墒?,這是不是說“無業(yè)”是“造謠”的必要條件呢?“無事”才“生非”?可是,“無業(yè)”真的與“造謠”有必然聯(lián)系嗎?不是“無業(yè)”就必定造謠,因為有人天生就喜歡無業(yè),到處流浪,懶得理睬世事;因為失業(yè)待業(yè)的人多得很,他們絕大多數(shù)忙著找工作,“惟恐天下不亂”的“亂”對他們找工作不利。更不是“無業(yè)”才會造謠,不舉官官相斗的案例了,我猜很多污蔑人的段子都是公務員們的手筆,“無業(yè)農民”還沒有那個文字水平呢。
那么,新華社記者為何要用春秋筆法強調熊忠俊的“無業(yè)”狀況呢?那只是事實描述?無疑是選擇性描述。我不知道浙江或別省媒體采用新華社的這條新聞稿,會不會做出“湖北人熊忠俊捏造散布‘胡斌替身’的謠言”這樣的標題。說他是“湖北人”難道不是事實?但湖北人看了肯定不爽。他或者已婚或者未婚,要么是大學畢業(yè)生要么不是……這都是“事實”,為什么就沒說?突出什么不突出什么當然不是無意的,至少是下意識的。
這是一種思維習慣、話語習慣。習慣有好有壞。比如,本文假定了熊是男性,用了“他”做代詞,沒有惡意,但有男人多事、女人“本分”的傳統(tǒng)思維在起作用,雖然我也知道這種認知在今天很可能出錯。好在,男人依然強勢,一般不怕我這種貶損。但“無業(yè)”就不一樣了,在“工作”成為“機會”的今天,值此不少大學畢業(yè)生找不到工作、不少家庭為之郁悶焦慮之際,任何對“無業(yè)”者的貶損,都是應該小心避免的。
現(xiàn)在還有一種現(xiàn)象,什么問題涉及領導干部,都要加上“少數(shù)”、“個別” 的定語,我知道這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老一套的公式,說我們的領導干部絕大多數(shù)是好的,違紀犯法的只是“個別人”、“極少數(shù)人”,但我不想吃你這一套了,中國話是中國人共同的語言,官話也沒有別解的權利。何必耍小聰明,“打破碟說碟,打破碗說碗”,實話實說多好,誰比誰傻?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雜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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