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眼下瞬息萬變、眾生萬象的都市里,標榜“不婚”、熱衷“閃婚”、討論“試婚”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隨著現(xiàn)代社會職場競爭的日趨激烈,有一部分人出于生存需要或者其他考慮,刻意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當起了“隱婚族”。隨著劉德華隱婚被曝光,“隱婚族”也再次進入人們視野,引發(fā)人們熱議。(9月7日深圳特區(qū)報)
隱婚背后必有隱情。對那些生活在農村的“田園夫妻”來說,盡可以唱著“樹上的鳥兒成雙對,夫妻雙雙把家還”;對那些捧著鐵飯碗的機關公務員來說,不但無須隱瞞自己婚情,還可能時常將“我家那一位”掛在嘴上,以示幸福。但是,在激烈的職場競爭中,面對婚姻狀況,已不再是填下“是”或“否”那么簡單,或許一句“已婚”,就可能丟掉飯碗,而隱去已婚身份,卻可能換來自由的空間、公平的機會、上司的青睞以及異性敢于正面欣賞的目光。在此境況下,當事人有所取舍,當個隱婚一族,誰還會全盤反對?此外,由于新《婚姻登記條例》的頒布施行,結婚和離婚無須單位證明,不再受行政干預,這也為隱婚一族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據(jù)和寬松的社會氛圍。
但是,隱婚又是一把雙刃劍,當隱婚一族“沒事偷著樂”的時候,背后也可能潛藏著危機。一旦婚姻真相暴露在陽光底下,不但會害了自己,也可能傷著別人。劉德華的隱婚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一場隱婚,讓他本人的誠信度、美譽度大受影響,也讓深愛著他的粉絲們太過失望。此外,隱婚者如果利用他人對自己婚姻狀況不了解,與異性進行不正當交往,或者不盡家庭責任,則可能引發(fā)新的婚姻和道德危機。所以,對少數(shù)人來說,隱婚也許美麗,但它只是婚姻生活中包裹著美麗外殼的一顆定時炸彈。
“隱婚”不是未婚,更不該成為一種常態(tài),職場男女一定要分清場合,講究策略,把握分寸,理性待之。比如,在應聘時,應盡量本著誠信的態(tài)度,相信自己的實力,如實填寫婚姻狀況;在工作中,可以根據(jù)需要靈活應對;在與人交往中,則要兼顧婚姻的法律責任和家庭的社會責任,否則,衍生出重婚事件,受到法律追究,玷污了自己的人格品行,就有些得不償失了。(葉傳龍)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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