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有獎抓賊”更要“受傷兜底”
“群眾抓賊 ,一個一千”,15日,福州市鼓樓區(qū)大街小巷都掛起“有獎抓賊”的宣傳橫幅。鼓樓區(qū)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宋依泉說,為了打擊侵財犯罪,也是為了弘揚見義勇為,國慶節(jié)前鼓樓區(qū)全區(qū)宣傳“有獎抓賊”。
當前,社會上見義勇為精神的缺失,跟太多的“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例不無關系。福州市鼓樓區(qū)鼓勵“有獎抓賊”,目的是“為了弘揚見義勇為”,這就更需要在鼓勵見義勇為的基礎上,為那些因為見義勇為而流血的英雄做好兜底工作。
普通群眾勇斗歹徒,既不像犯罪分子那樣精心準備,結伙而來,甚至是刀具武裝,又不像警方那樣受過專門訓練、擁有警械。更可悲的是,現(xiàn)在勇斗歹徒,眾人袖手旁觀的現(xiàn)象又在社會上非常普遍,在這種情況下,公民自己見義勇為是隱藏著巨大的風險的。換句話說,抓賊受傷的可能性很大,但“受傷兜底”的可能性很小。不知道這一大一小,福州警方在打出“群眾抓賊,一個一千”的標語后,有沒有仔細考慮過。
在我看來,與不鼓勵學生救火救災一樣,也不應該鼓勵公民抓賊。見義勇為,是一種精神,而這種精神不應該靠經濟手段刺激,它是公民的一種道德自覺,是一種正義力量激發(fā)的結果。而在正義的沖動之下,無論那些遭遇歹徒威脅的受害者,還是那些愿意見義勇為的人,都應該把生命放在第一位。畢竟,生命才是最可貴的。
我也痛心于見義勇為精神的失落,但我更痛心于見義勇為之后流血又流淚的無奈。而后者正與前者形成因果關系,這些無奈澆滅了人們的正義之火,從而明哲保身。如果福州僅僅靠“有獎抓賊”,以經濟手段刺激見義勇為,這僅僅是看到了見義勇為精神失落的果,而沒有看到見義勇為精神失落的因。事實上,“受傷兜底”,遠比“有獎抓賊”重要。 (王攀)
(責編:李艷)
- 2009-09-17重賞抓賊莫成某些人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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