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款爺”請不動“省領導”叫好
短短一個小時,接連打電話,嚷嚷要找“省里領導”,可是誰也沒有出面說情。福州鼓樓交巡警大隊日前依法拘留一名“醉駕”男子。(9月23日《海峽都市報》)
□陳鳳庚/文 趙順清/漫畫
駕的悍馬越野車,車牌是連號“999”,喝的是每瓶1萬多元的路易十三,平時有6個司機,自稱經營省內最大的煤礦,這樣的款爺,其身家之顯赫,可想而知。黃款爺嚷著認識“省領導”,并不全是“酒話”。
官商一家,幾成一些人的思維定勢,甚至有些款爺會酒后狂言,讓某某領導多久時間內到,對方就會多久時間內到,這類坊間傳言不在少數(shù)??牲S款爺為了用罰款代替拘留,打了一個小時的電話,請了10多個所謂“省領導”,都沒有請動。這些“省領導”,當然未必是省長、廳長,但可能是省級機關或部門的官員。按說要想疏通一個小小的交巡警大隊,不會比調動升遷難。但竟沒一個領導出面說情。這說明,大多領導干部在與款爺?shù)慕煌?,還是注意分寸的。
黃款爺請不動“省領導”,折射官商之風令人放心的一面,說明有關方面“認真”時,大多領導還是明白該何去何從。黃款爺?shù)木趩?,正是法制社會的縮影,款爺違章,同樣被拘,官員不插手或不敢插手,實乃民眾之福。
如果不是查酒駕的風頭呢?
□余清明
筆者希望 “酒醉駕車一律拘留”的規(guī)定不是“一陣風”。黃某稱“領導說了,這個時候被查處醉駕,找誰都沒用”。此話不免令人擔憂:那位領導的意思是不是說,如果不是在全國嚴查酒后駕駛的 “風口浪尖”上,只要找到可靠的人就可能“有用”,或者,“罰款代替拘留”的請求也可以被充分考慮?
只有 “罰款不能代替拘留”成為常態(tài),才能維護法律法規(guī)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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