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名44歲的警察,在重慶國慶焰火晚會結束后高舉手電筒2小時為民眾照路的照片被網(wǎng)友發(fā)上論壇,這位民警受到了很多網(wǎng)友的稱贊,被尊稱為“燈塔民警”。(2009年10月 16日華龍網(wǎng))
在重慶的警察隊伍中,近日,被網(wǎng)友隆重推出了一位“新聞人物”,他的事跡很平凡,但是卻令人感動;他的舉動很簡單,但精神卻很偉大,他就是在重慶國慶焰火晚會結束后,高舉手電筒2小時為民眾照路,被群眾譽為“燈塔警察”的江北區(qū)魚嘴派出所民警倪傳云。
實際當晚沒有任何領導向在此地執(zhí)勤的警察布置為群眾照路的任務,過路的任何市民也沒有要求他這樣做,倪傳云的可貴就在于他能自覺的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自覺自愿、積極主動地為群眾分憂解難,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平心而論,倪傳云當時并非想出名,因為在黑夜里人們不可能看清高舉手電筒站在暗處的他;倪傳云此舉也不是為了圖表揚,因為他的所為當時并不在局領導的“眼皮子”底下。那么,是一種什么樣的動機和力量驅(qū)使他,在寒氣襲人的黑夜中,一個人站在一塊大石頭上面,在將近2小時的時間里一直高舉著手電筒,直到群眾完全離去呢?用后來倪傳云接受記者采訪時的話說,就是“確保市民安全是一個民警的基本職責”。
做市民安全的忠誠衛(wèi)士,做人民群眾安全的守護神,這就是倪傳云以及重慶更多的人民警察的理念和宗旨之一。
然而,在與倪傳云同飲一江水、共住一山城的重慶警察中,并非人人如斯,某些警察非但未有履行人民衛(wèi)士的神圣職責,反而成了為黑惡分子看家護院的家丁。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qū)分局黃泥塝派出所的副所長郭勝和民警甘勇,就是為重慶女黑老大謝才萍開設的賭場提供保護的披著人民警察外衣的家丁。在賭場老板的金錢收買下,郭勝、甘勇不僅不依法履行查禁職責,甘勇還多次向御井茶樓賭場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從身份上看,郭勝、甘勇也是警察,但是他們與倪傳云卻有著本質(zhì)上的不同,倪傳云把“確保市民安全”當作是“民警的基本職責”,而郭勝之流卻在利用警察的權利,保護黑惡分子的利益及其賭場的安全。
人民警察的帽徽是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組成的。國徽是國家的標志和象征,表明人民警察保衛(wèi)人民的神圣職責;長城象征人民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質(zhì)和戰(zhàn)斗意志。倪傳云之所以能成為被人民群眾贊譽的“燈塔警察”,是因為他一刻也沒有忘記自己頭頂著人民警察的帽徽,一刻也沒有忘記自己的使命和職責,而墮落為“賭場家丁”的警察,雖然也頭頂著人民警察的帽徽,但在其靈魂中其實早已成為金錢的奴隸。這就是二者本質(zhì)上的不同,也是成為名副其實的人民警察和某些警察走向反面的根本所在。
- 2009-10-09該獎勵累死的民警100萬元嗎
- 2008-12-12假如我是抓小偷才能提拔的男民警……
- 2008-08-04銬“小姐”的民警很“可愛”
- 2008-07-24民警叔叔成了群眾攻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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