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雷州市出臺相關措施,規(guī)定當地官員辦紅白喜事,均須在事前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紀檢部門報告,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并規(guī)定一律不準收受禮品、禮金。(10月17日《廣州日報》)
雷州市此次給黨員領導干部念的“緊箍咒”,有一些新鮮。一是辦私宴必須得到批準,而且必須在事前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紀檢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二是不準邀請下屬和服務對象。這就是說,無論有怎樣的關系,只要不是親戚范疇,因為是下屬和服務對象,都不得邀請赴宴。三是一律不準收受禮品、禮金。只是規(guī)定雖好,還是有人頂風違紀。據介紹,截至目前,該市共核查違規(guī)宴請線索9條,立案1人,責成整改8人。
雷州做法給我最大的的感觸就是,我們已經開始依靠反腐制度進行制度反腐。這當然是一種進步。反腐制度是寫在紙上、貼在墻上,讓人看的;是領導嘴里講講,只讓下屬去執(zhí)行的。雷州的經驗好象則不然。他們不僅有狠剎黨員干部利用自身影響力,通過大肆操辦婚事喪事廣邀下屬和服務對象赴宴,從中大受禮金、禮品斂財的相關措施,而且毫不留情地依據這些措施打擊腐敗行為。他們的“事前報告制度”是從去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實踐證明,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既然出現了意外的9起“違規(guī)宴”,那就證明貌似毫無協(xié)商余地的“鐵規(guī)”有漏洞。一是下屬和服務對象不請,是否可以請上級呢?在國人的概念中,只有為人民服務,自己單位的領導是不在“服務對象”之列的。如果上級的上級是部下的小舅子,下屬請自己的領導,顯然既不違規(guī)而且他當然得去,這就給領導一次“曲線運動”的機會。二是一律不準收受禮品、禮金,那有價券呢?不是吹毛求疵,因為從來就沒有誰說,黨員干部可以收受別人的禮品、禮金,雷州的反腐“緊箍咒”刻意提煉出這一條,是否給人禮品、禮金“燙手”,其它但收無妨的錯覺?
制度是由人執(zhí)行的,應該科學、民主、規(guī)范、全面。雷州對官員辦喜事規(guī)定的“雷人”之處,就在于要求下級忘了上級,要求流于共性化忘了個性化。這就很難保證令行禁止。如果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誰會到處張揚自己的吃請和行賄受賄?短短一年間,竟然還有9起違規(guī)宴辦得熱火朝天,數字應該不能說小,也更警醒著制度反腐任重道遠,時刻輕視、麻痹、放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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