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預算公開遍地開花,廣州財政局網(wǎng)站還會被點癱嗎?
10月25日《新聞晚報》報道,廣州市財政局一公開政府“賬本”,就引來大批想“審一審”的市民。23日、24日,首次公布市直部門預算的廣州市財政局官網(wǎng)被市民“點爆”,大部分時間處于難以登錄狀態(tài)。廣州市財政局的網(wǎng)站23日一度因為蜂擁而至的下載瀏覽而“癱瘓”。
財政局網(wǎng)站被公眾點“癱瘓”,這是一則富有意味的新聞。它釋放了兩大信號:一是公眾的知情焦慮、知情饑渴是多么強烈,強烈得讓人感慨;二是公民的權利意識又是多么執(zhí)著,一旦他們的權益被尊重,他們就必然好好利用和表達。在感嘆之余,不免更讓人感到唏噓,網(wǎng)站被點癱實際上還帶來了幾個問號。
如果政府預算早日公開,公眾還會如此迫不及待嗎?如果政府預算公開遍地開花,廣州財政局網(wǎng)站還會被點癱嗎?如果公眾可以通過其他渠道獲悉政府財政預算,還會一窩蜂地求助諸網(wǎng)站嗎?尤需提出的是,廣州市公開的預算尚有未竟之憾。如報道所稱,各部門預算都還有待進一步細化的地方,許多地方只是“點到為止”,較為含糊,如廣州市委辦公廳的“支出預算總表”,只簡單羅列了行政運行、專項服務、專項業(yè)務、事業(yè)運行等幾項,而預算總額達到9548.83萬元,公眾對這些預算的具體去處并不太了解。公眾十分關注的公款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這“三公”消費在預算支出中沒有找到相應蹤跡。
即便如此,這種公開方式還是贏得了幾乎眾口一詞的好評,這說明了什么?說明原本屬于公民的合法權益,在這之前被有意無意地遮蔽了。其實,公開政府預算,于法有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而第四款則規(guī)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屬于重點公開信息。盡管如此,一些地方面對公民申請時,依然遮遮掩掩,采取種種借口加以回絕。
一個不該被點癱的網(wǎng)站被點癱瘓了,這背后交織著令人百感交集的現(xiàn)實情境。不管怎么說,廣州曬預算,令人贊賞。但網(wǎng)絡被點癱,則足以看出民意訴求在哪里。
- 2009-10-25理性看待“曬”賬本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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