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PK:大學生抓賊,警察可以干啥?
據(jù)11月3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從10月末到今年年底,河南鄭州警方將從該市21所大中專院校中選出2000名學生反扒志愿者,于每周六下午、周日上午在市區(qū)各大商場、醫(yī)院等公共場所進行巡防反扒,這是目前鄭州“大巡防、大回防”活動的一部分。
有人認為,盡管這些大學生之前接受過反扒“崗前培訓(xùn)”,但抓小偷畢竟不同于其它志愿性工作,而是個對身體和意志等都有較高要求的技術(shù)活兒——連身經(jīng)百戰(zhàn)的警察在反扒行動中都犧牲過,讓大學生來參與反扒是不負責任。
這一說法很是在理。抓小偷是警察的本職工作,而大學生的主要任務(wù)是學習,確實不應(yīng)冒著生命危險去抓賊。但質(zhì)疑者忽視了新聞中的另一個事實,為安全起見,鄭州警方要求大學生佩戴“反扒志愿者”的紅色袖箍,并且表示:此舉不在抓賊而在防賊。
想想看,戴上這“反扒志愿者”的紅袖箍,賊看到后能不跑嗎?對此有人認為,此舉有點像種田人為驅(qū)趕麻雀而扎的稻草人,只是個中看不中用的擺設(shè),嚇唬嚇唬那些膽小的扒手還可以,若碰上那些老道的,恐怕就不管用了。
這種可能性當然也存在。但是,鄭州警方“每個小隊有5名志愿者,絕對不能分開行動,一旦遇到突發(fā)情況,必須報告帶隊民警,或撥打110等待民警到來”的要求,顯然就是為了應(yīng)對這種可能性出現(xiàn)的。
因而,對鄭州警方讓大學生當反扒志愿者一事,沒必要一棍子打死。群防群治、警民聯(lián)防是我國治安工作的一大特色,百姓也從中受益匪淺。而作為公民中的一員,大學生有機會上一堂見義勇為的社會實踐課,還能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至于說大學生反扒志愿者對犯罪行為的減少能起多大作用,沒必要太過較真。就此下結(jié)論說鄭州警方是為了營造聲勢浩大的政績繁榮,也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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