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的哥拉著三名乘客前往深圳寶安機場,三名女乘客中有一名民警,為了多出的17元的士費發(fā)生爭執(zhí),女民警和的哥互扇耳光。女乘客掏出警官證,稱我是“警察”,并指責司機襲警。(《成都商報》11月17日)
服務性行業(yè)就是這樣,常常會受到顧客的冷眼相對,萬般指責;可是,我并不覺得的士司機就一定要受這樣的氣,因為,有理走遍天下;“我是警察”,那又怎樣,不就一個警察而已,無理寸步難行。
她是警察,而且很多人都是警察?!熬臁钡念^銜并非所有人都稀罕,但他們的權力范圍卻讓許多人垂涎,甚至可以為了區(qū)區(qū)17元的過路費而給的士司機一耳光,這種可笑的行徑也是他們的權力范圍?
權力人員的蠻橫與服務性行業(yè)受欺負一樣,像極了女人的例假,月月都有,月月經典。但這樣聽起來,這種特別的“月經”卻讓人不那么容易接受,因為這畢竟是形容“民警和諧”、甚至是社會和睦的事情。
不知道這個女警是否第一次坐的士去機場。想必有過這種經歷的人都知道,機場高速是所有汽車到達機場的必經之路;除非雙方事先談好價錢,如果要是在“打表”模式下,高速公路的過路費當然也是顧客承擔的部分。北京、上海還有廣州這樣的大城市是這樣,深圳這樣的開放口岸更是這樣。沒經驗可以理解,咨詢過后,給錢就好了;不給錢也沒有必要到了給司機一個耳光的地步吧。
敢情,能夠隨便就給人一耳光的女人,除了潑婦,想必就是有權有勢的人了。果然,掏出一枚警徽,噴出一句“我是警察”感覺就像天下唯她獨尊一般。當下,司機送出的耳光也算是反應性動作,盡管的士司機這種“以牙還牙”式舉動有些欠妥,但也是可以理解的行為。誰叫你這個“乘客”仗著自己的特殊,既不付錢也不講理,還動手,叫人如何忍耐。
一句“我是警察”把司機搪塞過去,又怎樣;況且已經是下班時間,又何來“襲警”之說,更何況是自己不遵守“游戲規(guī)則”在先,為什么能夠如此“惡人先告狀”呢。再說,不管一個邊檢人員權力再怎么大,一個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一個警察也不應該拋出恐嚇的字眼;那與黑社會又有何差別呢!難道,背后還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強大后臺?難道她也是別樣的“非主流”?不管怎樣,警察,本來是人民的公仆,權力也是人民給予的,要是公仆變公狗,隨便亂咬人,那就是天理難容的了。
現(xiàn)在,連高高在上的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都向日本天皇屈腰鞠躬了,盡管受到美媒的指責,但至少表現(xiàn)了他對對方給予的尊重;而一個小小的警察竟然在工作時間外用職權恐嚇別人,那豈不是應該承受更多的批評與指責。
盡管說,顧客是上帝,但也不可以不講理;同時,警察也是人民的公仆,職務不是用作恐嚇的工具。
“我是警察”,又怎樣,還要想想自己還是“人民公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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