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僅需要掃黃,而且還要打黑,然后還要漂白,一系列的“顏色革命”讓網民驚詫莫名。央視《經濟半小時》提醒觀眾警惕“網絡黑社會”,卻引發(fā)了大家對這則報道本身的警惕———過度強調網絡的危險性,會不會傷及尚在發(fā)育中的網絡民意?
網絡既是一個虛擬的社會,也是實體社會中的一部分。實體社會中存在的善惡美丑,在網絡中都有產生的可能。但是由于虛擬社會的特征,網絡呈現出它的特殊性,以文字、音頻和視頻等言語表達為主。目前網絡中的語言表達,正在爭取自己的空間,對它的任何打壓,即便動機純良,也有可能殃及池魚,引發(fā)聯(lián)想和反彈,須得三思而后行。
“黑社會”作為一個犯罪術語,有它專門的定義,特征歸納羅列出來有十幾條,門檻還真不低,不是誰想干就干得成的。一般來說,這兩點是基礎:一是有著長期固定的組織;二是以暴力活動為依托。
網絡語言暴力的存在,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謾罵、侮辱、恐嚇、騷擾、侵犯……種種不義時有發(fā)生,給當事人造成極大的痛苦和傷害。但是這些語言暴力者多半是臨時聚集起來的“圍觀群眾”,并非固定的組織成員。他們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出自泄憤或盲從,而不是打劫錢財。央視舉的例子多半是另外的情況,那就是某一些公司,有組織有預謀地誤導網民,編造事實,混淆視聽,操縱輿論,達到牟利的目的。這些公司的確十分可惡,但是他們的主要手段,并不是暴力,而是對網絡傳播的利用,介于欺騙與正當營銷之間。
網絡媒體是一個新東西,人們在自己的博客或者推特上發(fā)表并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虛假信息,用語聳動,圖片曖昧,以此吸引網民眼球,這很難說得上是違法犯罪。如果那樣的話,我們每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只能精確地表達,才有可能逃脫懲罰。但是,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結果只會是大家都不說話了。
那些網絡營銷公司不止于此,他們還會收買具有公共媒體性質的媒體網站,和這些網站共同策劃,聯(lián)合出品。這種情況下,首先應該受到譴責和懲罰的,是這些網站。假如他們又制造輿論,勾結官員,威壓司法,那么首先應該受到懲罰的,是這些官員和法官。目前的網絡策劃公司、刪帖公司,使用的手段并非基于暴力,而是利用網絡社會中大量積壓的或無聊或憤懣的情緒,制造事端,煽風點火。說到底還是雞鳴狗盜的輿論事件,或者不太體面的廣告行為。
輿論事件要用輿論的方法解決,那就是開放更多的言論空間,讓網絡情緒得以釋放。一方面,網民們有了更多的議題,對那些無聊的東西就會少一些關注。另一方面,言論更加開放之后,媒體的壟斷性減弱,消息來源增多,欺世盜名也就不那么容易了。更重要的是,在更加開放的輿論空間里,人們更容易培養(yǎng)出良好的議事習慣,形成有效的討論規(guī)則,語言暴力就會被視為丑陋的行為,盡管不能趕盡殺絕,但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登堂入室。
假如把網絡輿論不加區(qū)別地污名化,并且以打黑風暴的方式進行打壓,那么語言暴力會因為反抗的名義,反倒擁有了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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