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博弈下的法治語境
深圳沙井第一富村沙一社區(qū)前書記陳才興被舉報貪污腐敗擁有資產30億元,但有超過400個村民簽名請愿要求還“好書記”清白。(2009年12月28日《廣州日報》)
上百名村民拉起橫幅,為陳才興鳴冤請愿。
深圳市紀委工作人員到該社區(qū)調查沙一股份公司董事長、該社區(qū)前黨支部書記陳才興的經濟問題時,村民隨即分成了兩派,一派要還老書記清白,一派要求嚴懲“土皇帝”。村民分歧之大,實屬罕見。
有村民在各大網絡論壇上發(fā)帖稱,“深圳市寶安區(qū)沙井街道沙一陳才興集團擁有資產人民幣30億元”,陳才興是“30億村官”,他兒子陳廣培是“白粉書記”。帖子里歷數(shù)了“陳才興集團”的貪污財產,還列出了陳才興和兒子的違法違紀行為。是否屬實,只有等真相大白之后才知道,在此之前,誰都有相信和懷疑的權利。
支持陳才興的村民的原因很簡單和直接。沙一社區(qū)每個原籍村民從一出生就有每個月4500元的分紅,嫁來的媳婦也有一份,超過60歲的老人家還能得到額外的收入,分紅高達7000元。村民認為這種豐厚的收入是陳才興帶來的。這么高的收入讓每個人都會羨慕,能夠延續(xù)下去當然求之不得。村民力挺陳才興似乎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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