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政協(xié)副秘書長廖忠林醉駕撞死清潔工,被判犯交通肇事罪,由于其自首情節(jié)并積極賠付受害者家屬4萬元,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四川在線1月1日)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元旦這天,藍空晴朗,艷陽高照,氣象不凡。新的一年,扉頁已翻開。無論你是誰,無論你在那里,都是帶著新的美好希冀。然而,當我注目熒屏,點擊鼠標,從網(wǎng)頁上展示現(xiàn)實社會的時候,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四川政協(xié)官員醉駕撞死清潔工,賠4萬,獲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9年是治理醉駕年。醉駕接踵頻發(fā),把眾多無辜生命碾壓在“造孽的車輪”下。鮮血淋漓,慘不忍睹?!霸诼飞稀钡娜藗儯踩屑眲∠禄?,無處落荒而逃。反醉駕呼聲迅猛高漲;公安干警嚴查醉駕;法院給予醉駕致人死命者公正的法律懲罰;醉駕情形有所收斂。如今官員醉駕獲緩刑,堪稱司法詭象迷亂眼?!?/p>
詭迷之一,同樣的醉駕致人死命案,同一部法律,同一年判決,為什么判決結(jié)果天壤之別?孫偉銘醉駕案以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黎景全醉駕案以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至今還沒聽說醉駕致人死命案的肇事者可以逍遙獄外的!如今四川彭州政協(xié)副秘書長廖忠林開了先例。難道刑不上大夫在我們的土地上死灰復燃?
詭迷之二,同樣的醉駕致人死命案,身為百姓的孫偉銘們被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為什么廖忠林被定為“交通肇事罪”?很多人認為,包括網(wǎng)絡(luò)輿論在內(nèi)的社會輿情對醉駕案的審理進行了高度關(guān)注或監(jiān)督,但是很少有人認為法官在強大的輿論監(jiān)督壓力下給了孫偉銘們過分嚴重的罪名?!?/p>
詭迷之三,如今官場的丑陋已經(jīng)無以復加,醉駕而稱“工作需要的”、“我是紀委的”、“我上面有人”者毫無羞恥之感,難道還要用“醉駕致人死命”者在實質(zhì)上逃避法律懲罰?因為被撤職的官員工資可以照發(fā),被免職的官員“休假”后可以“換廟做方丈”。廖忠林的緩期執(zhí)行難道不會成為事實上的不執(zhí)行?
可以想象,如果醉酒駕車到致人死命的程度,都按“交通肇事罪”處理,賠償死者家屬4萬元就可以換取緩刑,那么每年我國喪命于車輪下的無辜者絕不是10萬能夠封頂?shù)?!汽車倫理的毀滅,將通過連鎖反應,導致生命倫理的頹喪、社會道德的歸零。法律失去效力的地方,必然以其他方式阻止“惡”的橫行霸道。
和諧社會,該拿什么保證你?公平正義!該拿什么保證公平正義?自律的道德和他律的法律。請注意,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四川政協(xié)官員醉駕撞死清潔工賠4萬獲緩刑》尚未“評論被關(guān)閉”,網(wǎng)友們一致的呼聲是:“我不仇富,也不仇官,我仇的是不公”。我相信,這也是社會大眾的共同呼聲。不可等閑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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