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5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5日刊文說,臺灣有民意代表推動旨在促進平等的法規(guī),但一推出就有人反彈,可見不易。而比立法更要緊的,應該是讓“反歧視”成為臺灣一般民眾的生活習慣,至少從現(xiàn)在起,個別地方別再在菜單上出現(xiàn)“燙大陸妹”這類歧視大陸配偶的叫法了。
文章摘編如下:
臺灣“立委”提出島內“平等法”草案,希望規(guī)范臺灣到處可見的歧視現(xiàn)象。張貼“禁止韓國人進入”告示的島內火鍋店老板認為,他是抗議韓國跆拳道選手違規(guī)攻擊中華臺北選手,這是個人意見自由。
火鍋店老板的心情,臺灣民眾可以感同身受。但為抗議犯規(guī)選手,卻株連其它對臺灣友好的韓國人,會不會太超過?再者,臺灣內部政治對峙的情況,讓有心人士操弄族群間隙,以往每到選舉就有人利用族群矛盾號召政治動員,這種情況該不該管?
臺灣法規(guī)明定“各民族一律平等”,也明定“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在實際生活中,歧視的狀況卻四處可見。
餐桌上,就有一道所謂“大陸妹”(即改良的萵苣),光菜名已有歧視的味道;有時菜單上出現(xiàn)“燙大陸妹”,稍具權利意識的人忍心點這道菜嗎?
對于島外女子嫁來臺灣,也曾有“立委”說出“越南新娘有越戰(zhàn)遺毒”的話;而大陸籍配偶一直受到差別待遇也是不爭事實。更不用說帶有強烈歧視的用語,都是不文明的行為。
島內一些電視廣告也常對人體極盡污名,例如只要肥胖就羞于見人,頭頂無毛發(fā)就沒有自信。這些以打擊特定外表推銷商品的訴求,既流于刻板,也充滿歧視。女性及非異性戀者的性傾向,也常在就學、職場、居住等生活各層面,遭受不公平待遇或人格貶損。
“立委”推動“平等法”,旨在消弭不法歧視,立意良善,但一推出就有人反彈,可見立法不易。而比立法更要緊的,應該是讓“反歧視”成為生活習慣,至少從現(xiàn)在起,別再“燙大陸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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