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1月7日的《廣州日報》報道,備受各界關注的三水建設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站站長何銳枝一案最近有了結果,三水區(qū)法院認定何銳枝貪污受賄829695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以沒收財產(chǎn)80萬元。本來在今天貪官們常常出手就是千萬甚至上億的背景下,這樣一個貪官中的“小巫”被繩之以法是根本夠不上“備受關注”這種“高級別”待遇的。多事的看來是前何站長的老婆,如果沒有她橫生事端,貪官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嚴厲制裁,檢察機關自然也就圓滿地完成了黨和人民交給的重任,法律勝利了,有功人員也應該得獎了,本來是多么好的一場“大團圓”的喜劇。
沒想到前何站長的老婆在站長先生去年3月被檢察機關帶走調(diào)查后,還沒有等站長同志開口,就迫不及待地先后退贓款230萬元,這不是給一直堅強與堅持的站長同志背后捅上一刀嗎?不僅跟站長同志不是一條心,而且給檢察機關出了一個大大的難題。因為人家檢察機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查實出82萬余元,如此多事的老婆,也怪當初何站長大概是被當年馮美女的美色給迷住了,沒有嚴格堅持選妻的政治標準,導致在關鍵時刻政治上動搖,不僅不能跟站長堅定地站在同一戰(zhàn)線,反而大暴家底,這樣做肯定還會說是為站長好,以便減輕罪狀,早離監(jiān)獄苦海。知道那些合格的貪官老婆是怎么做的嗎?就算貪官在前方意志不夠堅定,已經(jīng)吃了敗仗,一敗涂地、徹底坦白了,而堅強的后方還要堅持,叫窮還不會?喊冤還不容易?可是你看你,前方只后退80公里,你卻一下子退卻了230公里,有這樣做后方的嗎?這不本來法院已經(jīng)認定自己是有主動交待犯罪事實,夠得上從輕量刑的表現(xiàn),可經(jīng)你那么一折騰,雖然檢察機關洞若觀火,懶得理你,把你當有神經(jīng)病的人,而法院也沒有因此而改變對站長的“從輕量刑”,可是你知道嗎?你這樣做,是在跟人家檢察機關和法院的同志為難呀,你這樣不明事理地一鬧騰,社會上那些喜歡說三道四的人就會大做文章,會有許多話可說了,這讓人家檢察機關和法院多么被動呀,而且。如今前方的前站長先生還得為要回那多交的140萬元而大費周折,而這又是多么具有新聞價值!
通過這件事能夠得出的一個科學結論就是:如果你是一個官,而且又有志于做一個貪官,在選老婆的時候,千萬要注重政治的堅定性,至于外表美不美,那并不重要!
- 2010-01-08“超額退贓”的N種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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