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新條例在擱置與回避中變老
www.fjnet.cn?2010-01-22 09:08? 斯傳?來源:檢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先是將“農村集體土地上”排除在法案之外,僅僅只是強調“國有土地上”;現(xiàn)在,居然又將“非公共利益”需要部分排除在法案之外,僅僅只寫因為公共利益需要的征收與搬遷問題。可是,現(xiàn)在有關強制拆遷的亟待修法之處,也是暴露問題最多公眾譴責最多的地方,難道不正是“非公共利益”需要部分的強拆問題嗎?以所謂問題比較復雜為由,對“非公共利益”需要部分“日后單獨成文”,實質就是一種擱置與回避。
公眾對暴力拆遷有多么痛恨,對新條例的期待就有多么強烈??墒牵瑪R置與回避卻會讓公眾的熱盼,落入一種虛妄的幻想?!安疬w條例”也好,“搬遷條例”也罷,我們只是希望它能直面現(xiàn)實問題,而不是虛晃一槍迂回躲避———別讓本該突出一個“新”字的它,在擱置與回避中慢慢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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