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民爆料:廣東和平縣縣長王再華在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正式實施前,突擊特批200人進入事業(yè)單位,并收取每人5萬元的好處費。而王縣長否認特批為收錢,稱求情者太多,大多數(shù)人是和平縣的干部,其中包括一些老領導,“得罪不起”。(2月6日《南方農(nóng)村報》)
貌似比竇娥還冤!既然人家王縣長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們咋還好責怪呢?當然你可以說,這多半是王縣長的開脫之詞,但話里話外,未必不折射了某種官場生態(tài):在一個人情關系無比重要的社會里,官員“謀人”比“謀事”還要重要:不怕你犯錯誤,就怕你站錯隊;哪怕得罪制度得罪人民,也不能得罪老領導。于是乎,“昨天還在擺地攤,今天就到學校任職”——— 倒也很符合權力點石成金的無盡妙處。
“人家有的是背景,我們有的是背影?!标P于走后門的“權力就業(yè)”,這些年說得多了。尤其在公務員公開招考“門檻”抬高之后,有的事業(yè)單位更成了安排領導子女的地方,“沒有市級領導簽字都進不去”。不但工資跟公務員沒差別,還可以以其他名義搞好福利待遇,也就難怪溫州市某個區(qū),“為穩(wěn)定干部隊伍”發(fā)文安排干部子女進事業(yè)單位就業(yè)這等天下奇聞了。從大道理上講,我們可以輕而易舉地譴責王縣長們: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不想得罪人你做什么官!但于實際中,我們卻很難阻止他們,習慣性地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fā)來“平衡”選擇——— 既然得罪老領導有風險,得罪老百姓啥事也沒有,反倒還能撈些好處,何樂而不為?
還記得去年河北武安市教育局局長馮云生離任后上演的“最后瘋狂”嗎?他利用手中即將失去的權力,簽署大批調令,謀取巨大利益。這類“突擊提拔”的鬧劇,折射出一個共同的命題,那就是事業(yè)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一定要加快,要找對方向。在現(xiàn)有制度中,不少事業(yè)單位的聘用,仍然是自行確定名單后打報告給“有關領導”審批。這就為“關系戶”提供了可趁之機。據(jù)王縣長所說,他也“很無奈”——— 很多事業(yè)單位只有一個崗位,卻有四五個人排隊在等,無論誰獲得這個崗位,都不可能平息別人的意見。這也正常,既然大家都知道程序只是做做樣子,決定權在你大領導手里,不圍著你 “求情”圍誰去?
往好的地方想:和平縣這次為什么會上演最后的瘋狂?不正是那些有權的有錢的有關系有門路的,想打擦邊球,要趕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實施之前,抓緊擠進隊伍里來嗎?此辦法一經(jīng)實施,六萬個事業(yè)單位自行招聘的閘門將會關閉,他們也就缺少了發(fā)揮“背景”的機會。他們所怕的,或許正是可能管用的:只有采取貨真價實的公開招聘人事改革,王縣長們才不會為平息領導們的“招呼”而左右為難,才不必煩惱地去衡量到底應該“得罪”誰。
今年初來自人保部的數(shù)據(jù)稱,目前推行聘用制度的事業(yè)單位數(shù)、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數(shù)均占總數(shù)的74%,事業(yè)單位有望年內完成聘用制改革。但此類“得罪不起”的新聞則提醒我們:不能只看有多少比例的人“簽訂了聘用合同”,就來斷定事業(yè)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怎樣的成果,走到了怎樣的階段。簽合同容易,實現(xiàn)公開、公平的競爭聘用難,打破“權力就業(yè)”的現(xiàn)狀更難?;蛟S,光靠“聘用制度”是不夠的,還必須輔以信息公開——— 先做到事業(yè)單位的用人狀況完全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輔助以“誰簽字誰負責”、“誰違規(guī)問責誰”,王縣長們才能在利益的天平上充分掂量出誰比誰更“得罪不起”,才能為了烏紗帽而敢于直面“求情的老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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