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與交強險費率掛鉤值得商榷
www.fjnet.cn?2010-02-12 09:29? 盛翔?來源:華商報
我來說兩句
那么,將酒駕與交強險費率掛鉤,由此增加的交強險繳費將會讓誰受益呢?要知道,政府以官方文件的方式強行提高部分車主的交強險費率,并將之作為提高酒駕違法成本的處罰手段,無異于一種憑依公共權力的行政罰款行為;可行政罰款的受益者,卻是商業(yè)經(jīng)營的保險公司,恐怕很難逃脫行政權力為交強險提價、為保險公司謀利的嫌疑。
更為關鍵的是,對于醉酒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強險只是 “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既然保險公司對于酒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予理賠,那么憑什么又以酒駕作為提高交強險費率的依據(jù)呢?從保險合同的權利義務對等性角度上看,這恐怕有些說不過去。一方面不予理賠,另一方面卻又藉此提價,對保險公司而言,因酒駕行為而提高的保險費率,則無異于一種沒有任何成本付出的“純利潤”。
酒駕當然需要嚴懲,而且方式有很多,但是處罰方式一定要合理,否則就難免陷入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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